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高雅潔 李自強

花一萬多辦的瑜伽卡,沒開卡沒上課退卡卻要扣3000多元。日前,青島市民孟女士向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反映其在嶗山區香港東路尚藝瑜伽的辦卡遭遇。尚藝瑜伽方表示,扣除30%違約金為最終答復,如果孟女士不接受可以走法律途徑。

孟女士辦卡當天拍照留下的協議照片
近一萬一辦了張瑜伽卡
一節課沒上退卡要交3000多違約金
今年1月23日,孟女士在嶗山區香港東路69號尚藝瑜伽生活館開業活動期間,花費10999元辦了張會員卡。辦卡后,孟女士因過年前后工作較忙,一直沒有去開卡上課,后來又因工作變動,沒辦法經常跑來嶗山區上課,于是就想把卡退了。“辦卡的時候考慮到年后工作可能會有調整,我也問過如果不能來上課能不能退卡,給我辦卡的經理說可以根據我的情況,沒開卡給全額退費。”孟女士說,3月,她接到工作變動通知,就跟店長說去不了了要退卡,卻被告知要扣除30%的違約金。“想想沒上課還要被扣這么多錢,我有點接受不了,店長說看看能不能幫我把卡掛在平臺上轉讓出去。”
一直等到6月,此事還沒有進展,孟女士便到該瑜伽店詢問情況。“到店后他們拿出辦卡時的協議,說要扣50%的違約金,這也太多了。”一節課沒上就要損失近5500元,這樣的答復讓孟女士更加無法接受。之后雙方經過協商,尚藝瑜伽方面表示將違約金降到30%,但孟女士覺得沒上課也沒接受服務卻要花3000多塊錢,很是不值。“瑜伽店工作人員說因為活動期間聘請了銷售團隊賣卡,給該團隊的傭金和提成在辦卡后就付給他們了,所以有一部分成本在,要退卡就得付違約金。”
對于這張辦卡時簽的協議,孟女士也心存疑惑,表示交錢時確實簽過一張協議,但當時上面沒蓋章。“給我辦卡的經理說這只是草擬的協議,等開卡上課時還會再簽一份正式協議。我簽完字后這份‘草擬’的協議也并沒有給到我手里。”

應該給消費者的協議紅聯
卡內余額怎就變成了“0”
當事人質疑尚藝瑜伽擅自更改協議
據了解,孟女士是在到店里協商退費問題時,發現辦卡時所簽的協議就是正式協議,而且還在協議上看到了一些自己沒見過的內容,孟女士質疑尚藝瑜伽擅自更改了協議。
9月12日,記者跟隨孟女士來到尚藝瑜伽生活館香港東路店,該店店長拿出了協議的紅聯,經過與孟女士之前辦卡簽完字拍照留下的協議照片上的內容對比,兩張協議上手寫部分的內容確實有差異,比如照片中協議白聯上的會籍起止日期和使用店面都空著,但紅聯上卻填寫上了內容,而且紅聯上第九條下面還多出了“卡內余額為0元”以及所贈送的瑜伽裝備的字樣,另外協議紅聯已蓋了章。
“我交錢的時候卡內余額是11000元,怎么一節課沒上就變成0元了?而且多出來的這些字跟其他的手寫內容字跡也不一樣。”孟女士懷疑尚藝瑜伽擅自更改協議,而且既然是正式協議為什么當時沒有把應該給消費者的那份協議給自己呢。
對于孟女士提出的質疑,該店店長表示,當時給孟女士辦卡的經辦人是總部的經理,經過詢問,該經理并沒有說過“沒開卡給全額退費”以及“簽署的是草擬協議”這樣的話。“口頭承諾是無效的,一切以協議為準。”店長說。沒有當天給孟女士協議,是因為協議簽字后需要送到總部財務進行對賬,等會員正式來店里上課時拿走,而孟女士一直沒來上課所以本應該給她的協議紅聯就存放在店里。至于協議上的所有內容均為屬實,“卡內余額為0元”是因為孟女士辦卡后,已經將卡里的錢兌換成了30節瑜伽私教課。然而,對于已經兌換了課程這件事,孟女士表示并不知情。“我都沒開卡怎么會兌換了課程呢?”
該店店長說:“之前也協商了多次,總部給的答復就是要扣除30%違約金。”記者讓店長當場聯系一下總部,店長予以拒絕稱“不方便”,并表示會將所有情況都反饋給總部。待孟女士和記者離開后,店長通過微信告訴孟女士“還是按照合約和法律來吧”。

6月22日,麥島市場監管所出具的告知書
相關部門介入調解未達成一致
尚藝瑜伽:沒有協商余地,扣30%是最終答復
今年6月,孟女士還通過12345政務熱線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麥島市場監管所受理了此事。9月14日,記者聯系了麥島市場監督管理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在接到孟女士的投訴后曾前往現場,當日,尚藝瑜伽館香港東路店店長出面與孟女士進行了調解,店長表示30%的違約金是總部規定的,自己沒有權力更改,總部堅持按規定退費,而孟女士主張最多接受10%的違約金。經過多次調解,“被投訴人(尚藝瑜伽館)不接受調解,最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按照相關規定,麥島市場監督管理所在6月22日出具了終止消費者權益爭議調解告知書。該工作人員還說:“對于此類消費糾紛我們是以調解為主,拒絕調解的話那就只能通過法律途徑來維權了。”
尚藝瑜伽總部對這場退費糾紛到底是何態度?9月15日下午,記者通過客服電話聯系到了尚藝瑜伽的工作人員。“并不是我們不接受調解,而是孟女士不接受30%的違約金。我們是有成本的,所以必須要收取違約金。而且她在辦卡當天就已經進行了消費。”工作人員解釋稱,孟女士是在開業活動時辦理的會員儲值卡并充值了一萬多,沒有開卡只是她還未開始上課,但只有在活動當天報名并消費才能享受瑜伽課的優惠價,之后再兌換課程就不是活動期間的價格了,因此孟女士是在活動當天就把充值的錢全部兌換成了課程。“這些我們都告知了消費者,而且當時她在辦卡時還希望之后能以辦卡時的價格進行續費,所以合同里還根據她的需求特意注明了后面可以以優惠價格來續費,這些我們在協議里也都體現了。”
尚藝瑜伽客服人員還表示,協議一式三份內容都是一致的,只有給消費者的紅聯上是蓋公章的,而孟女士拍照的那張白聯是公司存檔用的,不蓋公章。“我們能確保的是所有內容都是當著消費者的面說清楚、寫清楚的。扣除30%違約金就是我們對此事的最終答復。”該工作人員說,這件事沒有協商的余地了,如果孟女士不接受可以走法律途徑。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將持續關注此事的進展情況。

記者跟隨當事人離開瑜伽店后,店長答復
相關鏈接:預付卡消費需謹慎
對于類似消費糾紛,青島市嶗山區麥島市場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還表示,不建議預付卡消費簽署合同。
據了解,2020年,青島市將消費預付卡列入《2020年10個民生領域管理服務提升行動方案》,并針對此類消費投訴熱點問題,開展了消費預付卡專項整治行動。
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辦理預付卡時一定要謹慎,可以從五個方面有效減少預付卡糾紛:
謹慎選擇商家
在辦理預付卡時,注意查看經營者營業執照,確認經營者主體資質以及服務承諾,特別是對于租房經營的經營者一定要了解租房的時間,選擇信譽好的商家。
理性消費
預付卡的充值金額不要過大,要在約定的時間之內消費完畢,不要相信一些超出常理的大優惠、打折扣,往往“優惠越大風險越大”。
要注意書面約定,不要輕信口頭承諾
辦卡的時候一定要對商家的服務人員、服務的項目、使用的期限、退卡事宜等內容進行書面的約定。
一定要保留消費證據
消費者辦卡后注意留存合同、付款收據、發票、交易記錄和宣傳資料等證據,定期核對消費記錄和金額,以防卡內余額“不明”缺失,一旦發現問題便于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
注意及時維權
遇到店方拒絕服務、拒不退還預付款等情況,自行溝通協商不成的,可撥打12345電話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別是針對跑路的經營者,一定要運用法律武器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