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21日訊 近日,濟南的聶女士向我們反映,她家住在槐蔭區盧浮公館小區的頂層,今年年初發現屋頂有漏水的跡象,跟物業反映了以后,維修資金直到現在還沒啟用。

聶女士在2011年買了槐蔭區盧浮公館的頂層26樓。8月19日,閃電新聞記者看到,天花板上有三處墻皮脫落、漏水,最嚴重的部分在客廳的吊燈旁,已經能看到內層的水泥結構。

閃電新聞記者來到樓頂,發現聶女士家臥室漏水位置的上方長了厚厚一層苔癬;客廳漏水位置的上方已經鋪上了一層防水卷材。聶女士說,這塊卷材是物業鋪的,但解決不了問題,雨水仍然會順著其他地方滲到屋內,現在漏水越來越嚴重,已經影響到了照明燈的線路。

根據《民法典》第278條,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由業主共同決定。如果聶女士想申請使用維修資金,需要整棟樓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表決同意。但向物業反映情況以來,幾個月過去了,業主們至今沒收到表決的通知。

盧浮公館的物業屬于上海科瑞物業公司。聶女士說,她和丈夫從春節前剛開始發現掉墻皮時,就跟物業反映過,但物業以馬上就要過春節為由推脫;今年3月左右,發現墻皮掉得更多,已經有漏水隱患,物業還是遲遲沒有受理;直到今年7月漏水嚴重了,才開始走程序申請維修資金。

上海科瑞物業盧浮公館項目負責人許女士告訴我們,目前的程序在濟南市住建局維修資金辦公室走審計流程,并當場給同事打電話求證,得到的回答卻是資料還沒給。聶女士向許女士要來維修資金辦公室的聯系方式詢問進度,得知審計資料確實還沒提交。

閃電新聞記者將聶女士的情況反映給了濟南市槐蔭區道德街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出示了一份《濟南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表示維修資金需按程序辦理,并告知閃電新聞記者,需要先與物業溝通,如果從物業方得到的答復一致,會監督物業盡快解決。

聶女士擔心,如果拖得時間太長,或同意使用維修資金的業主沒有達到三分之二,最終不僅漏水會越來越嚴重,她和家人的安全也得不到保障。8月17日,濟南市召開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連組會議,其中提到,針對樓面防水等問題的決策可以采用應急維修程序,不需要經過業主的決策環節,立即可以進行搶修。閃電新聞記者詢問物業負責人許女士,聶女士家的情況可不可以走應急流程,得到的答復是走應急流程更慢。

面對閃電新聞記者的疑問,濟南市住建局維修資金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應急流程不一定會慢,聶女士需要抓緊催物業申報。

8月19日下午,記者再次找到物業負責人,物業稱當天或第二天就會提交材料。

對于聶女士房屋維修資金的申請問題和進展情況,閃電新聞記者將持續關注。

閃電新聞記者 李金彥 張彪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