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孫女士通過歷下區利農花園東門的廣野物流網點向青島發貨10臺電腦,可東西到達青島后卻意外少了一臺。王女士表示,她多次找該物流公司商議賠償問題時,物流公司承認屬于其內部責任造成,但價值四千多的電腦卻僅賠償300元。

  運十臺電腦丟了一臺

  孫女士告訴記者,她是以個人名義寄送的這10臺電腦,“好不容易到貨,發現竟然少了一臺。”

  孫女士找到了該物流公司,對方稱會去查監控,弄清楚到底在哪個環節因為什么原因丟失的,并承諾照價賠償。

  幾天后,孫女士再次聯系物流公司,對方的說法卻讓孫女士非常生氣。“他們說電腦確實找不到了,是屬于他們的責任,可只能賠償我300元。”孫女士說。

  18日下午4點,記者來到該物流公司的網點處,發現此時門口停了一輛貨車,上面寫著“廣野物流”四個大字。隨后,記者跟隨孫女士上前詢問,貨車上的物流工作人員表示既然監控上濟南這邊發貨時確實是十臺電腦,那么問題沒有出在他這。

  在孫女士的強烈要求下,對方撥通了另一名工作人員的電話,這名工作人員在電話里說“我沒有權限處理這個事”,同時建議孫女士直接去總部找領導協商。

  孫女士卻表示,自己也曾多次聯系廣野物流的領導,得到了卻都是“領導不在”的回復。

  隨后,根據孫女士提供的電話號碼,記者嘗試撥打廣野物流的客服電話,可均未接通。

  相關負責人稱由消協處理

  1月19日上午9點48分,記者撥通了廣野物流的客服電話,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卻稱“不清楚此事”。隨后,記者希望能咨詢一下公司負責人,對方稱“沒有電話”后直接掛斷了電話。

  上午11點,記者隨同孫女士一起來到了位于歷城區大橋路上的廣野物流有限公司,見到了相關負責人謝經理。

  在查實問題后,謝經理表示東西確實是丟了,但由于丟失的東西沒有保價,所以最多能賠償1000元。“沒有保價的貨只能按一般貨物處理。”謝經理說。對此,孫女士表示不能接受。

  “不是不保價,是他們不給保。”孫女士說。

  而對于孫女士的說法,謝經理也并不認同:“保價是可以在運輸協議里選擇的。”

  在孫女士提供的運輸單據中,記者發現上面寫著一段話:“貨物應保價運輸,保價費按2‰收取,貨物丟失,損壞按保價賠償。貨物如不保價,發生損壞、丟失最高按平均單價貨物運費的10倍賠償。”孫女士表示,不管有沒有保價,既然貨物被公司弄丟了,公司就應該承擔責任,并且給予賠償。

  見雙方并沒有協商成功,記者亮明身份想進一步采訪,但遭到了謝經理的拒絕:“如果你們覺得職能部門能解決那就找職能部門吧!”并說“消費者協會說怎么處理我們就怎么處理。”

  離開后,孫女士告訴記者,會將此事反映給消協和工商部門。對于此事本報也將繼續關注。

  (生活日報 記者 李震 實習生 孫夢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