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初,市民蔣先生的女兒在槐蔭區文體活動中心游泳館學游泳的過程中,遭遇游泳教練猥褻。至今,該游泳館仍未出面給蔣先生一家人公開道歉,這讓蔣先生氣憤不已。
少女遭教練猥褻不敢下水游泳
今年8月初,市民蔣先生14歲的女兒萌萌(化名)在槐蔭區文體活動中心游泳館學習游泳;8月底,當家人陪萌萌去上最后一節游泳課時卻發現孩子不敢下水。“當時是孩子姑姑陪著去的,看到孩子不敢下水,覺得挺詫異?!笔Y先生說,經過一番追問,萌萌才向家人說出不敢下水的原因。
原來,在之前上游泳課期間,萌萌曾遭到該游泳館內一名湯姓教練的猥褻。萌萌姑姑得知此事后,立馬與蔣先生取得聯系,并當場報警,“覺得這里比較正規才讓孩子來學游泳,沒想到會出這種事?!笔Y先生說,湯教練并非萌萌的游泳教練,而是其他班的教練,湯教練主動要求教孩子潛游,趁機在水里摸孩子身體,“當時孩子光害怕了,也不敢說?!碑斆让壬系降箶档诙澯斡菊n時,該教練還加過萌萌的微信,并發過不雅視頻和信息。
12月11日,公安機關已結此案,給予湯姓教練現金處罰。但蔣先生認為,槐蔭區文體活動中心游泳館還欠女兒一個交代。“游泳館的用人制度太混亂,教練竟然會猥褻學員。從事發到現在,游泳館方面一點說法也沒有,也沒給我一個交代?!笔Y先生說,他希望槐蔭區文體活動中心游泳館能向他公開道歉,并賠償1萬元。
游泳館:外聘員工,游泳館不負責
12月13日下午,記者聯系上槐蔭區文體活動中心游泳館負責人邵先生。邵先生說,蔣先生自10月初找過他一次之后,沒再跟他聯系。此次事件公安部門如何處理,他無從知曉,也沒人告知他已結案。
據邵先生介紹,湯姓教練為該游泳館外聘員工,與游泳館沒有相關合同關系;另外,湯教練不是萌萌的游泳教練,萌萌遭到湯教練猥褻屬于“培訓外”的事情,游泳館無責任,無法滿足蔣先生提出的“公開道歉并賠償1萬元”的要求。
相關律師表示,此事涉及刑事犯罪。據介紹,萌萌遭遇游泳教練猥褻一事,并非游泳館安全保障義務不到位造成,而是有第三人侵權,游泳館幾乎無責任。
提高孩子保護意識 避免傷害
濟南圣悅心理咨詢中心主任石玉卿表示,相對于成年人的理性、自我保護意識強,未成年人更容易接近;另外,更因為很多家長對性避而不談,談性色變,導致很多孩子對“性”認識不全面,不懂得身體的自主權,不能察覺或意識到對方的侵害行為。
石玉卿表示,為了防止未成年人遭到傷害,家長要適時提高孩子的自我保護意識,讓孩子了解自己身體的部位,對隱私的地方,如胸部、下體是不能被人隨意觸碰的,要教會孩子拒絕其他人出現的觸摸行為。另外,當孩子遇到問題時,應讓她第一時間聯系家長,切勿責備孩子,給孩子心理造成影響,必要時尋求心理專業幫助,因為在心理咨詢工作中經常遇到這樣因性傷害而導致的家庭婚姻問題,甚至一些被傷害的女孩拒絕找男朋友或者結婚。
來源:都市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