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12月13日訊 近日,備受社會關注的山東曹縣考生篡改同學志愿案在曹縣法院宣判,考生程某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曹縣考生程某篡改同學高考志愿案的庭審現場(圖片來源山東省檢察院微信)
大眾網記者從山東省檢察院官方微信獲悉,12月7日,山東菏澤曹縣考生程某因篡改同學高考志愿,被曹縣法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程某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的數據進行刪除、修改,后果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庭審現場,程某稱他十分后悔,向三名被害人及家長表示歉意(圖片來源山東省檢察院微信)
程某被抓獲后如實供述了罪行。庭審當天,程某在陳述時稱他十分后悔,向三名被害人及家長表示歉意。2015年7月5日,山東曹縣考生程某使用手機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將楊某等人的高考志愿修改,把填寫志愿機會用完,并刪除其他志愿,企圖使三名被害人無法被錄取。
2015年7月5日,孫某、韓某發現自己填報的志愿被他人改動過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案發后,經曹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偵查和向招生考試院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后,孫某、韓某的高考志愿得以更改。楊某知道自己的高考志愿被更改后立即與老師和班主任聯系,向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申請,改回了自己的志愿。(大眾網-山東24小時記者 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