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今天召開的全省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會上獲悉,山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正在有序開展。今年,山東省開展省級行政執法隊伍清理規范工作,將28支省級行政執法隊伍整合為20支,并提出今后省級不再新設行政執法隊伍,市和市轄區原則上只保留一個執法層級。

  “執法體制改革是行政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從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到綜合執法,改革已經推進了近二十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省政府法制辦行政執法監督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綜合執法,能有效解決執法領域中多頭執法、職責交叉、重復處罰、效率低下、執法擾民等問題,符合當下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求。

  作為首批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試點省份,截至目前,我省17個設區的市、91個縣(市)已經全部在城市管理領域開展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從2013年開始,我省在膠州市開展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探索成立綜合執法機構,在城市管理和文化市場管理領域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基礎上,繼續擴大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范圍,將國土資源、農業、畜牧獸醫、食品藥品管理、城鄉建設等部門行使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再集中。2016年4月,省政府又正式批復青島西海岸新區(黃島區)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確立了青島西海岸新區(黃島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作為獨立執法主體的法律地位。該負責人表示,設立綜合性行政執法機構不僅能夠整合不同領域和部門的執法機構,減少行政執法機構數量,還有助于加強鄉鎮基層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力量。

  經過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膠州市整合了7個部門的1178項處罰權,黃島區整合了6個部門的2513項處罰權。按照“人隨事走”的原則,膠州市綜合執法局整合了6支執法隊伍,青島西海岸新區(黃島區)綜合執法局整合了5支執法隊伍,進一步精簡了執法機構。此外,膠州市和青島西海岸新區(黃島區)綜合執法局在每個鎮(街)均派駐了執法中隊,以鎮(街)管理為主,業務受綜合執法局指導。執法中隊再將鎮(街)劃分為若干網格,執法人員下到網格中,真正實現了行政執法重心下移。

  來源:新銳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