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通報8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山東省開展重點督導縣(市、區)集中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以來,18個重點督導縣(市、區)黨委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強化措施,逐級壓實責任,著力解決突出問題;紀委集中排查,重點突破,查處了一批侵害群眾利益的違規違紀問題,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懾,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增強了廣大群眾的獲得感。
近日,山東省紀委對8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典型問題發出通報,分別是:
1。寧陽縣鶴山鎮杏山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劉文地違規籌資籌勞、發放福利、侵占集體資金等問題。2011年,杏山村違規向村民收取籌資籌勞款3.09萬元,并違規處置村集體資產、未按照規定及時公開村務;2013年中秋節,杏山村違規向7名村干部發放福利0.25萬元;2014年,劉文地以虛列工程機械費的方式,套取村集體資金1.28萬元,用于裝修個人樓房。寧陽縣紀委給予劉文地開除黨籍處分。
2。萊陽市河洛鎮神山后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稽煥貴挪用公款問題。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稽煥貴利用協助上級政府發放土地征用補償費的職務便利,挪用公款21.6萬元用于個人企業經營。萊陽市紀委給予稽煥貴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章丘市文祖鎮原黨委委員、武裝部原部長張恒連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問題。2011年至2013年,張恒連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折合共計14.96萬元。章丘市紀委給予張恒連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4。膠州市膠萊鎮財政所原會計劉志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問題。2007年9月至2012年8月,劉志利用職務便利,將上級政府撥付的科技經費29萬元,私自存入個人賬戶,用于購車和償還個人借款等支出。膠州市紀委給予劉志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