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前濟南媒體紛紛報道的疑遭車禍準新郎被棄路邊小樹林七小時的事件出現逆轉。7月5日,高新區交警大隊召開發布會,通報該起交通事故的調查結果,經查,該起事故并非肇事逃逸事故,事故發生后,肇事車輛并未逃逸,肇事司機先后撥打了120、122報警,后雙方協商私了,傷者拒絕120救治,拒絕送醫院就醫。
據高新交警調查,該起事故發生在6月29日下午13點55分左右,事故發生時,肇事司機馮某駕駛晉J牌照黑色帕薩特轎車沿經十東路自西向東行駛,在行駛至舜義路路口右轉時于丁某駕駛二輪電動車發生碰撞,丁某受傷,馮某先后用手機撥打了120、122電話報警。隨后雙方協商解決事故賠償并簽訂私了協議,馮某現場一次賠償丁某2000元治療費。120救護車到達現場,但傷者丁某拒絕救治,并在救護車出車記錄上簽字。
由于當時天氣炎熱,受傷丁某被送至路口西南角的小樹林內。事故發生20多分鐘后,私了結束的馮某駕車離去。
高新交警表示,經過調查取證,此案中,馮某行為不屬于交通肇事行為。
盡管該起事故性質已確定,到傷者小丁的舅舅卻充滿疑慮。“他的手機價值兩千多摔壞了,助力電動車也撞壞了,對方賠償兩千元根本不夠損失,他是不是被撞暈了又簽的協議?”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王興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