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實行集中執法

  在城市管理制度設計上,《意見》提出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城市管理執法等城市管理職能;到2017年,完成市、縣(市、區)政府城市管理領域機構綜合設置,實現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行政處罰權的集中行使;推進城市管理和執法重心下移,依法賦予街道辦事處相關城市管理職能,在街道辦事處派駐城管執法人員。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城市建設處副處長張金城告訴記者,城管“大部制”,是為了把管理、服務、執法更好地結合,把工作重心調整為管理、服務優先,而不是單純靠執法解決問題。如果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都歸城管的話,城管部門就有服務能力了,可以在服務百姓的過程中,化解很多矛盾,大量減少執法量。

  他介紹,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行政處罰權集中行使,將規劃執法、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城管執法等住建領域的行政處罰權統一行使,可以減少部門間的多頭執法、重復執法,杜絕推諉扯皮,提高城市的管理效能。

  《意見》還提出,推行城市精細化管理,將市容管理、社會治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公共服務等事項納入管理體系,細化城市管理空間,量化城市管理對象,創新城市管理流程。完善市政、園林、環衛等方面的養護管理標準規范和考核辦法,到2020年全省城市和縣城40%以上的主次干路達到深度保潔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