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山東將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應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多種形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并及時反饋意見收集情況、采納情況和未予采納的理由等。并且,完善咨詢和政府決策相結合的工作機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府法律顧問、專家學者、利益相關市民代表、新聞媒體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參與議題討論。

  山東還提出,各市各部門要加大政務輿情監測力度,建立重要政務輿情處置協調聯動機制。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負責處置的地方和部門是信息發布的第一責任人,主要負責人要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快速反應、及時發聲。針對涉及突發事件的各種虛假不實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