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虎毒不食子。可蘭陵縣一男子為了讓自己的“相好”過上好日子,竟狠心將自己3歲大親生兒子以6萬元的價格賣掉,5月17日,該男子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平邑警方依法逮捕。

  2016年4月14日,平邑縣公安局卞橋派出所接到接到一名唐姓女子報案:稱情人冷某曾和她賣掉了親生兒子。案情重大,卞橋派出所遂即對案件展開調(diào)查,并很快將犯罪嫌疑人冷某抓獲歸案。

  經(jīng)查,犯罪嫌疑人冷某,男,現(xiàn)年28歲,蘭陵縣神山鎮(zhèn)人;唐某,女,現(xiàn)年27歲,平邑縣銅石鎮(zhèn)人。犯罪嫌疑人冷某與唐某原本都有自己的家和孩子,2012年,倆人通過QQ聊天發(fā)展為情人關(guān)系,很快唐某便拋棄了自己的丈夫和孩子與冷某同居,但見到冷某與前妻所生的3歲男孩,唐某心生厭惡,便逼著冷某將孩子賣掉,冷某為了達(dá)到和唐某長相廝守,為了和唐某過上好日子,竟和唐某一拍即合,經(jīng)過一番密謀,最終以6萬元的價格,將冷某三歲的兒子買掉。

  犯罪嫌疑人冷某與唐某用所得的贓款租賃了房屋,購置了家具等生活用品,二人過起了恩愛甜蜜的日子,并于2014年生了一個兒子。但好景不長,花完賣孩子的6萬元錢后,見冷某好吃懶做,不求上進(jìn),唐某便離開了冷某回到了平邑老家,但冷某豈能善罷甘休,多次攜尖刀來到唐某家中逼迫唐某跟自己回蘭陵生活。而唐某心意已決,為了擺脫冷某的糾纏,于是她來到派出所投案自首道出了自己與冷某出賣孩子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拐賣兒童罪并警方依法逮捕,案件正在進(jìn)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