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基層群眾辦事遭遇的各式奇葩證明頻頻被網友“吐槽”。為此,國務院有關部門從簡政放權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標本兼治的解決措施。
2015年8月,公安部發布了“18個不該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包含親屬關系證明、生存(健在)、死亡證明等。2016年年初,公安部再次推出了方便群眾辦事創業的28項措施。也是在2015年8月,民政部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明確今后民政部門不再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2015年11月,國務院下發《關于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制定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工作方案。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已有20多個省份正式出臺文件,提出了“列目錄”、“砍證明”、“簡流程”、“網上辦”等措施,力求解決證明多、辦事難等問題。山東省也在積極落實這一舉措,“全面梳理公開公共服務事項目錄,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寫入了今年省政府工作報告。目前,山東已制定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試點指導方案,正在開展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試點工作。隨著這些舉措的逐步落實,“奇葩證明”肯定會大幅減少,直至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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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的那些奇葩證明
去世上百年咋開死亡證明
2015年12月,69歲的濟南市民盧先生反映說,他現在住的房子是父母生前留下的。1988年,雙親去世后,他想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公證處要求開各種證明,包括爺爺的殯葬證明。盧先生說,他的爺爺于1912年去世,奶奶抱著剛滿1歲的父親要飯來到濟南。后來,父親在濟工作、娶妻生子,再也沒回過老家臨清。這個證明該咋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