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年的婚姻竟然要證明
王先生在北京工作,他岳母的父親母親都已90多歲,居住在四川成都。二老于1946年結婚,已經攜手走過69年。2015年4月,因為要辦理一個手續,需要二位老人證明他們是夫妻。王先生說,家人翻找了很久,發現目前可以證明二老關系的民國時期頒發的結婚證在幾十年歲月中遺失,現在唯一能證明他們婚姻關系的就只剩下一對兒女和滿屋的回憶。
領社保證明自己還活著
2015年5月,福建泉州的張大爺生氣地表示:“證明一個大活人健在,要蓋好幾個章,真是把我老腿都跑斷了。”他說,妻子黃阿婆原來在邵武市工作,社保地就在邵武市。退休后,邵武的社保中心每年都要求張大爺寄一張證明黃阿婆還活著的“健在證明”,才有資格領取社保金。張大爺想不通,異地社保為什么要這么麻煩?一個大活人活著,有什么好證明的呢? 記者楊璐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