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男友”竟然有妻室,傷心欲絕的外地打工女小王經歷哭鬧、割腕自殺未遂仍不甘心,便用去男方妻子經營的商店砸店,劃車等方法向男子強索青春損失費,致使男方妻子財產損失而面臨治安處罰。

  2015年12月,煙臺萊山公安分局望海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楊女士的110報警電話,稱自己店內有人鬧事。民警到現場后,發現在店內鬧事的是一名年輕女子。該女子一邊哭鬧,一邊將店內的物品隨便亂扔,民警立即阻止該女子。

  楊女士告訴民警,哭鬧的女孩姓王,是自己丈夫的“小三”。原來楊女士的丈夫背著楊女士在外與小王同居,并欺騙小王自己沒有妻子,后來小王發現自己上當受騙,一氣之下割腕自殺。被人救起后,小王以自己被騙為由便向楊女士的丈夫索要青春損失費20萬元。楊女士的丈夫雖然理虧,但也拿不出這么多錢,小王便到楊女士店里要錢,情緒一激動便控制不住將店砸了。

  楊女士表示自己也為丈夫欺騙小王感到抱歉,但在這件事中自己也是受害者,自己是不會給小王錢的。但是她很體諒小王,也不追究小王砸店的行為,只求她不再到自己這里鬧事。民警試著跟小王溝通,希望小王明白青春損失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應該采用更加理智的方式處理感情問題,但小王不理睬民警,堅持要走,民警只好讓其回家休養。

  2016年1月,手腕上還纏著繃帶的小王再次到楊女士的店里要錢,兩人言語不合起了爭執。小王看見楊女士的車停在門口,便以此威脅楊女士,如果不給錢便要劃車。楊女士不肯就范,小王便拿起尖銳物品將車漆一頓亂劃,楊女士無奈之下又報了警。在調解過程中,楊女士非常氣憤,堅持要求小王承擔劃車責任。由于故意損壞他人財物,小王面臨的是治安處罰。(來源:水母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