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52歲的女子劉某突然失蹤,家屬每天外出尋找,始終未發現其下落。數日后,奇怪的事情發生了:劉某的丈夫接連收到短信,對方自稱劉某在其手上,索要贖金35萬元……
警方根據該線索,查到發送短信的竟是劉某的鄰居——男子鄭某。警方遂在即墨將鄭某捉拿歸案。根據鄭某的供認,民警在其章丘住處的儲藏室地下,挖出了早已被鄭某殺害的劉某。
近日,這起錯綜復雜的案件在濟南中院一審開庭審理。
出庭受審
公訴人指控嫌疑人故意殺人等三項罪名
23日下午,案件開庭審理。出庭受審的是47歲的鄭某和他的妻子張某。身穿綠棉襖、灰棉褲的鄭某,戴著手銬、腳鐐,耷拉著頭被帶進法庭。緊隨其后的是身穿黑色羽絨服的張某。
起訴書顯示,2015年3月18日,章丘白云湖鎮某村,因丈夫曾借給鄰居鄭某2000元錢,受害人劉某就來到鄭某家欲索回欠款。但鄭某認為欠款已結清,二人遂發生爭執。鄭某拿頂門用的鐵管接連擊打劉某頭部,致使劉某倒地不省人事。隨后,鄭某將劉某拖至自家院內一儲藏室內,挖深坑將劉某掩埋后離開濟南。數日后,鄭某接連發勒索短信給劉某的丈夫,索要贖金35萬元。隨后,鄭某在即墨被民警抓獲。
尸檢報告顯示,劉某是因窒息合并顱內多處損傷而死。
公訴人指控,鄭某犯有故意殺人罪、侮辱尸體罪、敲詐勒索罪等三項罪名;鄭某的妻子張某,因事后按照鄭某的要求給了他錢,則被指控犯有包庇罪。
當庭對話
與死者是鄰居 為2000元錢起爭執
公訴人:你與死者是什么關系?
鄭某:街坊。
公訴人:你和死者的丈夫一起打工嗎?
鄭某:過去一塊兒在膠州打工。
公訴人:劉某到你家去,因為什么你們發生爭執?
鄭某:她說我還欠她家2000元錢。
公訴人:怎么回事?
鄭某:過去在膠州打工,有個工友說要借2000元錢,我當中間人,劉某的老公借了錢給工友,算是我借的。
公訴人:這筆錢你還了沒有?
鄭某:沒有。當時我打工的公司欠了一個月的工資,我覺得劉某的丈夫給我介紹了這個工作,也得負點責。就跟他說這筆錢兩清了。
公訴人:這件事你跟劉某的丈夫說了,劉某知道嗎?
鄭某:劉某不知道。
儲藏室內挖坑
將尸體埋地下1米深
公訴人:爭執時,是誰先動的手?
鄭某:她先動的手,她把我兩只手都抓破了。我當時喝醉了,我們倆人廝打到門邊,我拿起頂門的鐵管打了她的頭……
公訴人:劉某倒在地上后,你覺得她死了?
鄭某:我當時覺得她死了,因為沒呼吸了。
公訴人:事后你去了哪里?
鄭某:我到白云湖邊上待了會兒。
在公訴人的訊問中,鄭某稱感覺必須得回來處理尸體,于是返回家中,在儲藏室內挖坑將劉某的尸體埋了進去。
審判長:鄭某,你家儲藏室是水泥地面還是泥土地面?
鄭某:泥地。
審判長:你挖坑花了多長時間?坑有多深?
鄭某:挖了20多分鐘,一米多深吧。
公訴人當庭指認,在死者劉某的頭部還發現套著塑料袋、脖子上還纏著一根電源線。這根電源線事后查明,是鄭某家中電飯鍋上使用的。鄭某在法庭上說,當時劉某頭上流了很多血,他才將塑料袋套在劉某頭上,并用電源線將其拖拽到院內的儲藏室里。
連發20余條短信
向死者親屬勒索35萬元
公訴人:你為什么勒索死者的親屬?
鄭某:想拖延時間。
公訴人:這違反常理啊,事情豈不是更快暴露?
鄭某:她家拿不出這么多錢,我是拖著讓尸體腐爛。
被告的辯護律師認為,鄭某是在過量飲酒后與劉某發生爭執,其行為并非故意殺人,應當屬于故意傷害致死,并陳述了辯護意見。
兩個小時后,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再審。
在庭后,記者詢問了死者親屬。一位親屬告訴記者,最令人氣憤的是,鄭某在殺人后還發了20多條短信勒索35萬塊錢,“親人失蹤后,我們每天近百人在濟南的大街小巷尋找,誰也沒料到人就在一墻之隔的鄰居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