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費者協會28日發布《2015年山東省大學生電子產品消費及個人信息安全保護調查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調查顯示,長途通話收費高、流量消耗快是在校大學生認為通信業務收費不合理的方面,只有9 。 9%的在校大學生聽說過且比較注意個人信息保護,86 。 3%的學生反映個人信息存在泄露情況,而當個人信息泄露或被他人不當利用時,僅有16 。 7%的在校大學生會采用法律手段維護權益。

  本報記者 馬紹棟

  使用電子產品以國產品牌為主

  記者了解到,本次調查山東省42所高等院校,計劃調查樣本量4500份,生成在線調查鏈接10000條,實際回收有效樣本共4848份。其中,本科類院校24所,回收有效樣本3280份;高職(專科類)院校18所,回收有效樣本1568份。

  調查數據顯示:100%的在校大學生擁有手機;58 。 9%的在校大學生擁有電腦(其中使用筆記本電腦占83 。 3%);14 。 3%的大學生擁有PAD平板電腦。高年級學生擁有電腦的比例明顯高于低年級大學生。本科類院校學生擁有電腦的比例(62 。 8%)明顯高于高職(專科)類院校(50 。 6%)。

  在校大學生使用的電子產品以國產品牌為主,認知度較高的電子產品品牌依次是:華為(72 。 9%),蘋果(64 。 0%)、三星(61 。 6%)、聯想(60 。 9%)和小米(60 。 9%)。調查數據顯示,在校大學生購買電子產品的主要渠道是實體店鋪(76 。 0%),如專賣店、大賣場等。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36 。 9%的大學生通過網絡渠道購買,如京東、天貓等。26 。 7%的大學生通過運營商營業廳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