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保護應專項立法
針對上述情況,《報告》指出,現有的相關法律或文件在維護互聯網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方面雖然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仍有不足。為了更有針對性、更有效地實現網絡安全,維護公民個人信息不受侵犯的基本權益,國家應加快互聯網個人信息保護法等專項法律建設,確立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基本法律框架,明確立法保護范圍、個人信息主體的權利范圍、個人信息使用者的義務、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監管責任主體、個人信息不法利用的懲罰措施等內容。
同時,在行業監管方面,信息通信行業要尊重用戶隱私,把保護用戶個人信息安全作為行業的底線。首先應采取必要的技術手段,修補安全漏洞,提高防范攻擊竊取能力,保護用戶信息安全;其次要加快研發應用識別偽基站、推銷網站電話等不良信息平臺的軟件,阻斷個人信息不法利用傳播的途徑。其次,政府有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依法處理有關侵犯個人信息的用戶投訴,同時應建立問責機制,加大對不法使用個人信息行為的懲處力度,杜絕垃圾短信、騷擾廣告的傳播。再者,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應鼓勵對不法利用個人信息的企業或個人進行監督、舉報,對個人信息保護監管不力的機構或執法不嚴的部門進行檢舉,促進完善監管體系和防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