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東某省直機關單位工作的科級干部王剛(化名)近日領到了車改補貼,因公事產生的交通費用這下終于有了著落。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此前車改進行比較早的部分省直單位,日前車改補貼已發放到位。濟南市和省級黨政機關執行同一標準,日前記者從濟南市部分市直機關單位獲悉,市級單位的補貼暫時還未發放到位。

  補貼標準分7檔,可能還會適時調整

  18日,山東省政府官方網站發布《山東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和《山東省省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山東省車改方案公開向社會亮相。

  山東某省直機關一名處級干部董磊(化名)告訴記者,其所在的單位日前也發放了交通補貼,按照級別他領到的補貼為1040元。對董磊來說,這1040元并不是額外的“紅包”,由于他平時工作繁忙,時常需要外出辦公事,“私車公用”成了常事。董磊說,這份補貼按他的話來說,“挺重要”。

  按照山東省公車改革方案,不同級別的公務員人員補貼標準也不同。綜合考慮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公務出行成本、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轄區面積、自然地理環境、公務出行次數和距離、行政級別和實際承擔的工作職責等因素,按照節約成本、保證公務、便于操作的要求,全省公務交通補貼劃分7個補貼層級,每人每月的公務交通補貼不得高于以下標準:廳局級正職1690元、廳局級副職1560元,縣處級正職1040元、縣處級副職960元,鄉科級正職650元、鄉科級副職600元,科員辦事員和機關工勤編制人員500元。各市的具體補貼標準,由各市根據本地實際確定。

  方案提到,允許參加車改單位從本單位公務交通補貼總額中劃出一定的比例進行單位統籌,用于解決不同崗位之間公務出行不均衡問題,統籌資金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具體管理辦法,由各單位自行制定。

  各市之間的補貼標準差距不得超過20%,同一市域內執行統一的補貼標準,省級黨政機關和濟南市執行同一標準。駐濟南以外的省屬參加車改單位執行當地的補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