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人員身份,全員按績效考核,2016年,基本工資占60%,績效工資占40%
“再次創業”動員大會還首次正式對外發布高新區用人機制的“雙規制”改革嘗試。根據大會意見,高新區將打破現有的人員身份區別,實行能上能下的全員績效考核制度,建立激勵機制從而激發人員活力。
根據用人機制改革方案,管委會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將實行干部編內任職與崗位聘職相分離、檔案工資與實際薪酬相分離、干部人事檔案管理與合同聘用管理相分離的“雙軌運行”管理。在編內職務有空缺時,根據績效考核情況,按規定晉升職務或專業技術等級,并作為編內職務存入檔案,以此作為在編人員晉升、交流、調整檔案工資和辦理退休時的依據。
對于改革實施后使用的編外工作人員,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崗位聘用,聘用期滿、重新競聘,不納入編制管理。崗位聘任主要采取直接聘任、競爭聘任、雙向選擇和社會招聘等方式進行,通過調整一批、交流一批、聘任一批來化解矛盾,吸引人才,激發活力。
據介紹,這一用人機制的改革方案也意味著將打破現有人員身份,無論是在編干部還是外聘干部都將納入到“無差別”的人力資源庫,根據個人能力與考核績效獲取工資和職位晉升機會。根據方案要求,用人機制改革后的人員工資將分為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2016年,基本工資占60%,績效工資占40%;2017年,二者占比各為50%;2018年開始,基本工資只占40%,績效工資將占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