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土地證照樣可以拿“新證”

  只有房產證沒有土地證,若想換不動產權證還需要去補辦土地證嗎?該負責人稱,完全不需要。按照國土部規定的“不變不換”原則,只要不動產權利不發生變動,市民就無需更換新的證書。只有在權利人申請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手續時,原有的權屬證書才會逐漸被《不動產權證書》所替代。也就是說,市縣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前的各類不動產登記證書繼續有效,掛牌成立前未辦結的各類證書依舊辦理,繼續有效。

  由于不動產權證書將登記關于土地的信息,現有的很多房產證并未標明這些內容,這名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不動產登記中心在業務辦理中將掛接土地信息,查詢資料庫整合數據,將土地和房產在交易中同時變動。“由于工作量極大,會有一個過渡期,這項工作初步打算在2016年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