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人窒息后又拿石頭猛砸對方頭部

  整個庭審持續了3個多小時。庭審中,被告人李德彬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記者了解到,被告人李德彬1984年出生,黑龍江人,早在2002年李德彬未滿18歲時,因犯有搶劫罪、放火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8年。2014年6月,李德彬被減刑釋放,2014年9月來青島市開發區投奔自己的妹妹。在青島期間,李德彬曾經做過物業工作,但因其工作散漫不積極等問題被辭退,沒有收入來源的李德彬后來一直靠妹妹和女朋友養活。

  “第一起案子不是沖錢,也不是沖著害人去的”據李德彬供述,在其殺害龐某某當晚,他喝了不少酒,酒后看到龐某某獨自一人,便上前糾纏。“我從兜里拿出錢來給她,說讓她陪我玩玩”李德彬承認,所謂的“玩玩”就是想和龐某某發生性關系。后來龐某某逃跑,李德彬追上龐某某,“這時候正好她的手機來電話,我就一手給她掰折了手機,一手掐著她的脖子”李德彬供述,他掐著龐某某的脖子大約5分鐘后,龐某某窒息,一動不動,“然后我又拿起石頭朝她后腦勺砸了大概五下”李德彬供述。

  作案后,李德彬去了附近網吧上網。想到自己殺了人,李德彬便想搶劫錢財逃跑。于是出現了第二起命案,經濟條件不錯的金某被李德彬殘忍殺害。據李德彬供述,他將金某活活掐死后,搶劫了金某的鉆戒、戒指、項鏈、手串等物品,還將金某的長手串戴在自己身上自拍了一張照片。

  庭審現場,李德彬的話并不多,回答最多的是“對”、“沒意見”,他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最后陳述環節,李德彬稱“想快點判快點執行”。

  本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