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媳婦”等公司不幸中招

  三 年多時間里,釀造之友公司不斷以工業用酸冒充食品用酸,并銷售給客戶。根據判決書上的描述,業務員王彥從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每當有人找到他要買正規的醋 酸時,他便把客戶介紹給高磊、高亮。這些企業多數是食品腌制企業,生產糖蒜、泡菜等,而他們直到事發才知道自己買的食用醋酸是假的。

  雖然身 為三陽公司的銷售員,但王彥儼然成了釀造之友公司的業務員。王彥介紹,濟南釀造之友公司將假冒食用醋酸賣到12家企業,從濟南到濰坊、煙臺、萊蕪、臨沂、 日照,甚至浙江、福建都有企業上當。其中不乏巧媳婦食品這樣的知名食品企業。這些企業中,從釀造之友公司購買食用酸最多的達到了200多噸。

  王彥還直接介紹工業冰乙酸生產企業給高磊、高亮,供他們制造假的食用冰乙酸。釀造之友經他介紹購進的工業用酸就有110噸。

  兩人自首仍難逃重罰

  每年只購進少量正品食用醋酸,卻大量售出。2013年,三陽公司在市場調查過程中發現了這一問題,隨即報案。公安機關對釀造之友公司進行搜查時,在高磊住處查獲了假冒的文摯牌商標4020份。在倉庫里,還沒來得及分包出售的工業醋酸有310桶。

  在接到公安人員電話通知后,高磊和高亮主動接受調查,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雖 有自首情節,可酌情輕判,但王彥以及高磊、高亮的違法行為依然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今年8月,濟南天橋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高磊因犯生產、銷售 偽劣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一百六十萬元;高亮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三十五萬元。作為中間人王彥同樣因犯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一百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