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軸
5月23日
2015年滕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筆試考點設在滕州一中東校,參加筆試考試人數為5396人,分綜合、教育、衛生3類,共183個考場。
6月15日
滕州市招考辦公布了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僅80分以上者就有22人,占比12%,遠超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80分以上千分之二的占比,在社會上引發強烈質疑。
6月17日
滕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表示,經調查,22個80分以上考生分布在20個考場,不存在高分集中在少數考場的現象。同時調取了監控錄像,在考務環節不存在問題。
6月18日
滕州市招考辦發布《滕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成績說明》,重申此次招考嚴格按照省、棗莊市考務工作要求,各項程序和環節均符合規定。
12月3日
滕州招考辦重新發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新的面試名單中,綜合類崗位的前26名和第29名共計27人消失,消失的27名考生中,有22人分數超過80分,5名在70分和80分之間。
12月7日
滕州招考辦發布《關于2015年滕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有關情況的說明》,稱犯罪嫌疑人苗某某等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逮捕,對所有違紀作弊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12月9日
記者從滕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本次招聘考試中,有人以考生名義報考招聘崗位,攜帶隱秘掃描設備獲得試卷內容,后由專人答卷,將答案傳到考生微型接收設備上進行作弊。此次共有6名社會人員參與,均已被依法逮捕。面試名單中消失的27名考生中,有26人考試作弊,另有一人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面試。
新聞鏈接
曲靖公考監考人員 把試題拍照后傳出
今年4月25日舉行的云南省公考中,曲靖市的何某帆等人利用符某盛參與監考之便,讓其將試卷拍照后傳出考場,再把“槍手”的答案傳給考場內考生。12月8日,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法院對這起備受關注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以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判處被告人何某帆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同罪分別判處符某盛等3人各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