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此次審計的14個國外貸援款項目包括世界銀行項目6個、亞洲開發銀行項目4個、全球環境基金捐贈項目3個、其他項目1個,涵蓋節能減排、環境保護、農業、教育培訓、文化、水利等多個領域,涉及我省15市106個項目執行單位,項目概算投資總額為71.78億元。這次審計是依照中國國家審計準則和國際審計準則組織實施的,分別向國外貸援款機構出具了14份審計報告。審計結果顯示,項目相關主管部門較好地履行管理職責,有效開展工作指導和監督。大部分項目單位能夠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貸援款協定,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認真組織項目實施。項目總體執行情況較好,進展比較順利,有效改善了當地環境和農、林、水等產業的基礎設施,產生了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同時,通過引進國際先進管理經驗和技術設備,為各地同類項目建設提供了有益借鑒,發揮了示范作用,促進了產業的升級換代。

  但審計也發現部分項目執行中存在配套資金不到位、滯留項目資金、建設進展緩慢、違反有關法規及貸援款協定以及未實現預期效益等問題,涉及問題金額4173.52萬元。如,有2個項目部分配套資金未及時足額到位,涉及2492.43萬元;2個項目滯留資金874.91萬元;3個項目存在部分合同管理不規范、監理工作不到位等問題;3個項目建設進度滯后。此外,審計還發現部分項目未產生預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