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濟南10月28日訊(記者 賀輝)今天上午,大眾網記者在濟南市停車辦新聞通氣會上獲悉,為了最大限度利用現有停車泊位資源,停車辦針對停車管理中存在的違法行為出臺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如亂占道路泊位、私設地鎖,可處罰款500元;擅自將配建停車場挪作他用逾期不改正,每一停車位每日罰款100元。
配建停車位挪作他用 山大二院補建140個仍難“過關”
今年8月,有市民在濟南的電視問政節目中提出,山東大學第二醫院外科樓的配建地下停車場被挪用,原本是27個停車位的地方被建成了影像科。這件事在當時引起了不少市民的議論,成為一個輿論關注的焦點。
今天上午,大眾網記者來到山大二院外科樓,發現被挪用的停車位仍沒有拆除。山大二院保衛科負責人告訴大眾網記者,為了彌補占用的配建停車位,醫院拆除了辦公樓南側建筑,增補了140多個規劃外車位。另外,明年即將建設的醫技綜合樓還將增加建設規劃。
對此,濟南市停車辦一名工作人員介紹,山大二院的挪用配建停車位案例比較典型。處罰決定作出后,醫院積極增補了140個車位,并已對處罰提出了申訴,目前專家正在對申訴進行審議。如果審議不通過,還是要繼續處罰。
根據《山東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四條,《濟南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條例》四十六條,未經批準擅自停用停車場)或者改變使用性質的,由交警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自責令改正之日起,按照停用、改變功能或挪用的停車位數,每一停車位每日罰款100元。
大眾網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濟南市停車辦針對大中型商場、賓館、酒店、公共建筑、居住區等開展了配建停車場專項整治行動,依法查處了25處涉嫌違法的配建停車場,行政處罰23.17萬元,恢復停車泊位385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