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設車位鎖一律拆除 對違法人員可處罰款500元

  今年5月,不少市民向濟南市停車辦反映歷城區華龍路新龍家園周邊,經常有停車泊位被沿街商鋪違法占用,導致市民停車受阻。針對實際情況,5月27日歷城區停車辦聯合交警大隊、執法局、巡警大隊,召集商鋪溝通交流,宣讀相關法律規定,并收繳占用車位的隔離帽、石塊18個,拆除地鎖8個。

  記者前期調查發現,部分公共停車泊位被沿街商鋪作為“自留地”的情況屢見不鮮,地鎖、破舊家具、自行車、甚至石塊都成了侵占公共停車泊位的“利器”。濟南市停車辦專職副主任韓軍慶說,今年以來濟南市停車辦共清理了非法地鎖310個,收繳隔離帽560個。

  根據《山東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和《濟南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條例》,擅自設置、占用停車泊位的,可處500元罰款。

  此外,國務院《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 第十三條規定,如果停車收費未明碼標價,經營者將被沒收違法所得,可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停車收費未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處1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