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10月9日訊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對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暫減按5%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以下簡稱車購稅減征政策)。政策執行一周來,山東省享受減按5%稅率征收車購稅車輛8508輛,落實車購稅優惠3247.22萬元。

  10月1日,臨沂市第一位辦理了此類業務的閔先生說,“前天剛剛在新聞聯播中了解到車購稅減半的消息,今天一大早就享受到了,真是沒有想到。”據了解,閔先生購買的1.5升排量的上汽通用牌多用途乘用車,節省了1972元的車購稅。

  山東省國稅局貨物和勞務稅處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如果是符合本次減征政策的車輛,消費者在辦理車購稅繳納業務時,車購稅征收軟件會自動進行識別,不需要消費者單獨提供證明材料。

  該負責人同時提醒,本次車購稅減征政策,購置日期是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來確定的。也就是說,如果消費者10月1日之前購買了車輛并開具了發票,在10月1日之后辦理車購稅繳稅業務,是不能享受優惠的。而且,目前也不存在對10月1日之前繳稅的1.6升以下小排量乘用車退稅的政策,廣大消費者要謹防車購稅退稅騙局,如接到不明電話,可聯系當地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確認。

  在車輛類型上,文件規定,“本通知所稱乘用車,是指在設計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于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含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汽車。”具體包括:

  (一)國產轎車:“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車輛型號的第一位數字,下同)為“7”,“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

  (二)國產專用乘用車: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為“5”,“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額定載質量(kg)”項小于額定載客人數和65kg的乘積。

  (三)其他國產乘用車: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為“6”,“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

  (四)進口乘用車。參照國產同類車型技術參數認定。

  另據介紹,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政策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