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泰安10月7日訊(記者 邢志彬 通訊員 侯錫奎) 濟南一15歲少年和家長鬧矛盾,自己騎自行車從濟南走大津口到泰城。家長報警后,提供的線索非常有限。民警通過少年朋友圈曬的照片判斷出他在鳳臺附近,巡邏中發現了他的自行車。

  小張是濟南歷下區某中學的學生,國慶假期中和家長鬧矛盾,6日早上騎著自行車離家出走了,只帶了一包衣服和手機。家長報警時說了孩子的身高、穿藍色運動褲等信息,還說孩子很有可能從濟南騎到泰安。

  泰安公安接到報警時,已經離孩子出走7小時,天已經黑了,巡邏尋找的難度很大。上高派出所民警聯系上小張的幾個同學打聽線索。有個同學提供了一張照片,是小張最近一次發到朋友圈的照片。民警根據照片中街道的背景判斷,位置在鳳臺附近。

  民警在附近加強巡邏,看見一家面館門口停著一輛高檔自行車。進店一看,有個戴迷彩帽子的小伙子,但衣服顏色和家長描述的不一樣。民警上前問他姓名,他還說“我沒犯事兒啊。”民警說,你是沒犯事兒,你爸媽都快急死了,就把他帶回派出所等。此時小張的父母已經在來泰安的路上了。

  半小時后家長趕到,小張的父親看見孩子就哭了,向民警表示感謝后,把小張的自行車裝在車上,一家人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