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安市紀委、監察局通報6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典型問題。

  1、泰山區省莊鎮蠶子峪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周美廣利用職務便利非法買賣本村村民土地。泰山區紀委給予周美廣黨內警告處分,泰安市國土資源局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2、岱岳區天平街道辦事處板大山村黨支部原書記馬貴成對群眾要求辦理事項不管不問,未盡到應有職責。岱岳區天平街道辦事處黨工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免去其黨支部書記職務。

  3、新泰市樓德鎮新莊村黨支部原書記李安剛侵占集體資金、虛報冒領小麥補貼款。新泰市紀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4、肥城市儀陽鎮王家莊村村委原委員、出納丁桂香挪用征地補償款。肥城市紀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5、寧陽縣葛石鎮民政室原主任吳延慶套取低保金。寧陽縣紀委給予其留黨察看兩年處分,葛石鎮政府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6、東平縣商老莊鄉新村黨支部原書記肖培國貪污移民補助款。東平縣紀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通報指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嚴重損害群眾利益,腐蝕干群關系,動搖黨的執政基礎,人民群眾深惡痛絕。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聚焦重點問題,突出重點人員,緊盯重要區域和部位,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以實際成效取信于民。(泰安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