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晚8時14分,煙臺市交警二大隊接到報警,稱在鳳凰臺派出所南側,有一個行人被車撞傷。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發現事故現場遺留塑料碎片及傷者血跡,但唯獨沒有傷者的蹤影,“傷者剛被急救車拉走了。”一旁的路人告訴民警。
鎖定肇事車輛
經過分析,民警發現,事發周邊道路情況復雜,岔道口死胡同很多,外來車輛不熟悉路況,很難快速逃逸,民警由此判斷肇事車輛應該還藏在居民區某處。民警考慮到傷者及其家屬就在附近居住,應該對該居民區路況比較熟悉,于是,民警一邊展開對附近居民區的大范圍搜查,一邊發動傷者家屬、目擊者和附近群眾,帶領民警對可疑地點進行重點排查。
找到肇事司機
經過一個小時的縝密搜索,晚上9時15分,民警在鳳凰臺三街的一居民樓下發現肇事車。經鑒定,該車車身中明顯的撞擊痕,與現場的情況相吻合。民警發現,距離該車不遠處有一名男子彎著腰扶著墻勉強站立,好像剛剛嘔吐過,民警聞到一股酒味。據了解,扶著墻嘔吐的就是該司機劉某。民警當場就對劉某進行了呼吸酒精測試,酒測儀顯示的數值為148mg/100ml,已達到了醉駕標準。
司機被刑拘
劉某醒酒后,民警依程序對其進行了詢問。劉某稱,當晚6時左右,他和朋友在一家飯店喝了5瓶啤酒后,駕車往家返,當走到鳳凰臺三街與鳳凰臺北街交叉口時,感覺車身碰了一下什么東西,自己停車下車察看,看到一名行人倒在路上,當時慌了神,想到自己喝了酒,害怕被處罰,當時像沒頭蒼蠅一頭扎進了附近的小區里,由于他對小區內的道路不熟,這時酒勁又上來了,慌不擇路的他將車開進了死胡同,隨后打開車門就下車開始嘔吐,這時,他已經頭暈眼花,再也無法行動了,直到民警發現了他。
民警認定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為肇事駕駛員劉某,在醉酒的狀態下駕車,未能保持安全車速、避讓行人,致使行人被撞傷,撞傷行人后,劉某不但未采取積極措施,反而駕車逃離現場,已涉嫌肇事逃逸,因此劉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目前,劉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該案件正在調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