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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趙原雪 通訊員 高文真 張天鵬
2003年9月17日,高青縣常家鎮發生一起命案。劉某杰在自家小賣部被人殺害。由于受限于當時的技術手段,案件未能及時偵破,偵查工作陷入僵局。2020年12月14日、15日,犯罪嫌疑人薛某、周某相繼落網,至此“9·17”劉某杰被殺案件告破。

2003年9月17日23時許,高青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值班室接到常家派出所電話稱,常家鎮村民劉某剛發現叔叔劉某杰在自家小賣部中被殺害。
接警后,縣局刑偵大隊立即組織偵查人員、現場勘查人員、法醫技術人員趕赴案發現場開展工作。
警方經現場勘查及走訪調查后判斷,被害人劉某杰晚上外出回家時發現兩名犯罪嫌疑人正在自己家中實施盜竊,兩名犯罪嫌疑人為防止事情敗露,將劉某杰殘忍殺害。兩名犯罪嫌疑人在逃離現場時,又將恰巧來串門的一位老太太打傷。

為了盡快破案,根據老太太描述的情況,偵查人員分組進駐村莊開展工作,對案發村內及周邊5公里所有村落17-50歲的男子進行逐個調查摸排。恰逢非典疫情期間,偵查人員趕至車站,對案發前后所有進入高青的外地人員進行排查,均排除了作案可能。現場勘查人員在勘查過程中提取20余處痕跡物證,也始終沒有獲取到犯罪嫌疑人的相關信息。
17年來,民警始終沒有放棄對“9·17”劉某杰被殺案件的偵查工作。偵查人員多次將現場的痕跡物證送至市局及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進行檢驗,卻均未有突破性進展。
2020年11月初,民警梳理出劉某杰被殺案的17份痕跡物證再赴北京,委托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對物證進行檢驗鑒定。11月中旬,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傳來重要信息——外圍現場一處痕跡物證經檢驗確定為犯罪嫌疑人薛某所留!通過秘密調查,將薛某交往密切的4名關系人員列為重點偵查對象,偵查人員先后赴青島、濟南等地對關系人員進行調查。12月初,技術人員再赴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在專家的幫助下,確認中心現場的痕跡物證同樣為薛某所留。
民警于12月14日奔赴淄博市淄川區,在犯罪嫌疑人薛某家中成功將其抓獲。經過近30小時的審訊,薛某在偵查人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政治攻勢及鐵一般的證據面前,最終心理防線徹底崩潰,對因行竊過程中被劉某杰發現而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在審訊過程中,民警有了更大的收獲——薛某交代了同案犯周某。
12月15日,偵查人員經過近8個小時的蹲守,在淄博市博山區一小區內成功將犯罪嫌疑人周某抓獲。經過連夜審訊,周某對與薛某一起搶劫并將劉某杰殺害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03年兩人結伙竄至高青縣常家鎮尋找目標,準備實施盜竊。路過劉某杰的小賣店時,見屋里沒人便起了賊心。在翻找錢財過程中,恰巧碰到劉某杰回家。為了不讓劉某杰大聲呼救,兩人一起將劉某杰殘忍殺害。
17年來,因身上背負命案,兩人打零工的日子并不好過。“每當警車路過我身邊,我總以為是來抓我的。這么多年,還是被你們找到了。”薛某嘆氣道,“每天提心吊膽的日子終于可以結束了,如果可以重來,我肯定會選擇一條不同的道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17年過去了,兩人最終還是落入了法網。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