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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8日,嘉祥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3起涉黑惡犯罪案件。

  公開宣判楊某運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楊某運積極參加以于某臣(已判刑)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跟隨于某臣并多次參與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系該組織的骨干成員、積極參加者。被告人楊某運直接參與實施敲詐勒索犯罪6起27.7萬元,參與實施強迫交易犯罪1起5.61萬元,參與實施尋釁滋事違法犯罪2次,參與實施聚眾斗毆犯罪1次致6人輕微傷。

  嘉祥縣人民法院認為楊某運的犯罪行為情節嚴重,涉及金額巨大,根據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認罪悔罪表現以及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數罪并罰,判處楊某運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

  公開宣判李某超等5人惡勢力犯罪團伙案

  經審理查明,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間,被告人李某超為謀取非法利益,糾集被告人李某偉、劉某彬、賈某元、高某等人,有組織、有預謀地實施強搶抵押車輛的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某超為糾集者,以被告人李某偉、劉某彬、賈某元、高某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該惡勢力四處查找懸掛外地車牌的轎車并安裝定位器,確定車輛位置,通過網絡、微信等平臺獲取車輛抵押信息,聯系車輛抵押權人,承諾能為抵押權人獲取車輛并索要高額報酬,隨后采取跟蹤、尾隨,利用駕駛人上下車之機強拉硬拽、暴力控制等手段,強行搶奪車輛并交付給抵押權人,以獲取非法利益。該惡勢力在山東省嘉祥縣、巨野縣、濟寧市區、菏澤市開發區、江蘇省睢寧縣、天津市濱海新區等地作案6起,搶奪轎車6輛,并致1人輕傷,非法獲利25.9萬元。

  嘉祥縣人民法院認為李某超等5名被告人以謀取非法經濟利益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強行奪取抵押車輛,隨意毆打他人,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認罪悔罪表現以及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李某超等5名被告人四年六個月至二年七個月不等的刑罰,并繼續追繳各被告人未退繳的違法所得。

  公開宣判李某祥等3人惡勢力犯罪團伙案

  經審理查明,自2009年開始,被告人李某祥、李某考、陳某奎與陳某濤、陳某偉(均已判刑)等人經常聚集在一起,結伙或交叉結伙實施辱罵、恐嚇、威脅、毆打、滋擾、強拿硬要等違法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了以陳某濤為首,被告人李某考、李某祥、陳某奎及陳某偉等人參加的惡勢力犯罪團伙。該惡勢力犯罪團伙共實施尋釁滋事作案9起,并致一人輕傷。

  嘉祥縣人民法院認為,李某祥等3名被告人隨意毆打他人致一人輕傷,情節惡劣,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認罪悔罪表現以及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李某祥等3名被告人二年八個月至二年一個月不等的刑罰,另一同案被告人江某怡因尋釁滋事罪判處一年十個月。

  下一步,嘉祥法院將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全力以赴、攻堅克難,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完成“六清”任務,堅決打贏掃黑除惡這場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