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晚,菏澤高新區交警大隊在組織集中夜查行動中,機動一中隊執勤民警查獲王某某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據王某某交代,當日他剛買了一輛新車心里非常高興,便去喝酒慶祝,喝完酒后便自己駕車回家,沒想到被在此地執勤的民警當場查獲。經調查,王某某持有A2D駕駛證,當其得知駕駛證需要記12分并暫扣半年,便百般向辦案民警“說好話”求照顧求放過,并一直強調執勤民警在其村頭查車,聲稱自己就是在這里住,自己還認識誰誰誰,妄想交警放過自己。

  隨后王某某看辦案民警不理會自己,便從自己包里拿了一沓錢,并從其中點出了2000元,趁執勤民警讓其拿出行駛證的時候,將錢塞在了行駛證里,試圖金錢賄賂,被辦案民警拒絕。

  感覺自己好話說盡手段盡施也無濟于事后,氣急敗壞的王某某開始態度強硬,聲稱交警不能在村道上查車,還說自己耐心有限,不想發脾氣,最后問辦案民警一次能不能照顧自己。

  答案是肯定的,任何人都不得逾越法律的雷池,法律也不會給任何人一次重來的機會。最終,王某某被處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0元并暫扣半年的行政處罰。同時,其持有的準駕車型為A2D的駕駛證也將面臨降級。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周千清 通訊員 康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