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半年多的電動自行車集中掛牌馬上就接近尾聲。自啟動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以來,在各行各業的通力配合下,在廣大市民朋友的大力支持下,截止目前為止,濟南電動自行車的掛牌數已經突破280余萬。

在此提醒還沒有掛牌的車主朋友:按照省政府相關規定,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截止日期至8月31日。
為此, 2020年9月1日零時,全省統一停止受理臨時號牌、舊國標車輛登記,請廣大車主務必于8月31日(下周一)前,申請完畢電動自行車號牌。
9月1日起對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號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駛。按照省公安廳的統一安排部署,自9月1日起,全省將開展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懸掛號牌專項整治行動。
依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七十條之規定:
①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必須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
②駕駛已經登記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按照規定懸掛號牌,并保持號牌清晰、完整。(注:電動自行車號牌、臨時號牌要懸掛在車輛后方;后方不方便安裝的,可以自制輔助號牌架后,在懸掛在車輛后方。)
③不得轉借、挪用、涂改非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
④不得使用假冒、失效的非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
違反上述規定的,交通管理部門將處二十元罰款。
同時,依據實施辦法,沒有取得上路資格的電動自行車如果發生交通刮擦、碰撞事故,應當負全責。
為敦促廣大電動自行車車主在有效期限內盡快掛牌,合法上路行駛,自8月29日起連續三天,濟南交警將聯合派出所組成聯合行動小組,開展“清路口、清路段、清商場、清門店、清停車場、清機關、清企業、清社區、清鎮街、清村居”的“十清”清零行動。同時,各單位、社區、村居、學校,要結合各自掛牌具體情況,細致摸排,利用收尾的關鍵時期,積極開展“自清”行動,爭取讓電動自行車都取得合法上路資格,為市民的出行提供便利。
在此也要提醒下沒有掛牌的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車主: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號牌,駕駛人應當取得相應駕駛資格。沒有掛牌的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車主請抓緊到轄區車管所辦理掛牌業務,依法文明上路行駛。
(天下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