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濟南一女子被撞身亡疑因橫穿馬路,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責任咋劃分?

  11月5日晚八點左右,濟南天橋區緯二路與經一路路口以南、天橋南公交站牌附近的機動車道中間,一名身穿米色外套、深色褲子的中年女子,被一輛出租車撞倒在地。

  急救車來了以后經過搶救,并沒有把女子拉走,而是在她身上蓋了一塊布,女子已經沒有生命體征。

  “我看見是一個40歲以上的中年女子,橫穿馬路的時候被出租車給撞了。”一名目睹車禍經過的路人說,被撞女子個人物品散落了一地。

  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責任認定不能一概而論,要視具體的事故情況而定。具體的責任認定可以參考以下幾種情形:

  一、機動車全責,行人無責

  事故位置在人行橫道線上,且沒有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行人沒有責任,機動車負全責。

  二、機動車主責,行人次責

  行人偏離人行橫道線,但是沒有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機動車主責,行人次責。

  有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但是行人已經在機動車道上,而司機未加注意,這種情況下也是機動車主責,行人次責。

  三、機動車次責或無責,行人主責或全責、同責

  有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行人突然闖入機動車道,導致機動車急剎車都無法避免事故。這種情況下,行人是主責、全責還是同責,要看機動車司機有沒有過錯。如果機動車司機有打電話走神、醉酒駕駛、超速行駛等行為,行人就不可能負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