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開發商遲遲不辦證,沒等來產權證車位反被查封!業主急了

  這年頭買套房已然不易,而購置十幾萬元的車位無形中更增添了購房者的壓力。然而手握“車位銷售合同”的盛世花苑業主,苦苦等待產權證數年,等來的卻是一份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114個車位被查封,業主們事先竟毫不知情。

  說好的統一辦證一拖再拖

  2008年,由山東天業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開發的盛世花苑小區建成交房。鄒女士算是小區的老居民,考慮停車方便,2013年9月,她花26萬購置了兩個產權車位。“當時開發商說車位能辦產權證,會統一辦理。”鄒女士說,自從買了車位,她一直催促開發商辦產權證,而開發商的回復總是“千年不變”的一句話:小區統一辦理。

  去年她再次催促開發商盡快辦證,但開發商的說法讓她心里“咯噔”了一下。“開發商說有別的問題,暫時辦不了,讓等等。但什么問題沒說。而且辦證前好像要換個車位合同。”而直到今年6月,產權證遲遲不辦理的原因才撥開云霧。

  說好的產權車位突然被查封

  今年6月,盛世花苑一位業主將房子與車位打包賣,可準備辦理不動產手續時卻吃了“苦果”。“車位被查封了,無法買賣。”這是該業主辦手續時得到的答復。好好的車位連產權證還沒辦,怎么就被查封了呢,此消息在業主群里炸了鍋。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業主們最關心的話題就是車位,甚至有業主拿著手續去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結果卻被劃分為兩類,一類是車位已被抵押、查封,另一類則是面積不符,無法辦證。

  “查封”常見于法院的判決中,但對盛世花苑的業主而言,一切是那么陌生和害怕。“感覺不可思議,查封后可能面臨著被拍賣,我們買車位的錢難道白花了嗎?”業戶孫女士至今仍覺得難以想象,她告訴記者,2013年花費12萬買的車位現如今已變為查封車位,當初開發商說好的統一辦證,現如今根本無法實現。

  為何買的車位會被查封?被誰查封?面積不符又是怎么回事?一個個問號擺在小區業主面前,甚至有業主懷疑,當初產權證遲遲不辦可能就是開發商“設下的一個局”。

  而就在前不久,小區單元門前張貼出一封協助執行通知書。記者了解到,濟南合信民間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與開發商山東天業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等企業存在借貸糾紛,對此槐蔭區人民法院將盛世花苑部分地下車位查封,查封期3年,自2018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2日。“我們數了一下,一共114個車位被查封,不過7月2日業主代表與相關部門等進行了協商,我們希望能盡快解決問題。”居民說。

  現如今,小區產權車位到底抵押了多少?開發商將車位抵押給幾家公司?這些問題,業主們毫不知情。

  / 各方說法 /
居委會: 做好車位登記 盡快解決問題

  7月3日,記者來到會展中心社區居委會,“現在進行車位登記,無論查封與否,截至7月3日一共登記了160余個車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針對小區車位問題,7月2日多個部門、濟南高新控股、開發商及業主代表等進行了商議,因開發商手中無具體的車位購買明細,因此從7月2日下午開始進行車位登記。

  “小區產權車位共448個。”工作人員表示,根據從不動產登記中心拿到的車位名單,114個車位一次性被法院查封,而居民反映的有抵押車位的問題,沒有在不動產方面查到。與此同時,居委會從開發商處了解到,開發商山東天業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與濟南合信民間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問題已經解決,對方也已撤訴,至于為何不解封,只有開發商知情。

  除此之外,業主當初簽訂的車位銷售合同也存在問題,后續辦理產權證需不需要改合同,還需開發商來答復。“根據商議,開發商表示就居民提出的訴求,7月9日予以答復。對居委會而言,了解居民訴求后,會立刻向上級部門匯報,爭取盡快解決問題。”工作人員說。

  開發商: 已著手處理此事 會上報相關部門

  針對此問題,記者來到山東天業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具體問題需要到集團下面的山東天業恒基股份有限公司了解情況。”該公司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可記者來到天業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后,工作人員卻告訴記者,“這是集團的事”。

  無奈之余,記者設法聯系到山東天業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盛世花苑車位一事已經在著手處理,后續會上報集團及相關部門。”該工作人員稱工作較忙,隨后便掛斷電話。

  隨后記者就既然借貸問題已經撤訴,為何不解封的問題多次聯系該工作人員,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就借貸問題,記者7月3日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中查詢到,濟南合信民間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與被告山東天業國際能源有限公司、山東天業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山東天業恒基股份有限公司、曾昭秦、張建英企業借貸糾紛一案,槐蔭區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10日立案。原告濟南合信民間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向槐蔭法院提出撤訴申請,并于2019年3月15日下達民事裁定書。

  律師: 銷售合同中存在無效條款

  根據盛世花苑業主的說法,在支付車位費、簽訂銷售合同后,開發商一直未配合辦理產權證,記者就此咨詢了法律人士。律師告訴記者,按照業主說法,產權證遲遲未辦,根據《物權法》第9條,車位所有權仍歸開發商所有,其間開發商與業主簽訂銷售合同,且將車位交于業主使用,對此業主可向法院提出查封的執行異議,若情況屬實法院應當解封。建議業主在解封后,盡快要求開發商配合辦理產權證。

  另外,就業主當初簽訂地下車位銷售合同中的第六條,律師認為開發商違反《合同法》第39條、第40條,格式條款排除了業主主要權利,屬于無效條款,但合同是有效合法的。

  114個車位被查封是事實,無論開發商還是相關企業,因何被查封已然不是重點,盡快解決問題才是關鍵,莫讓購買車位的業主利益受損。目前,經多方商議,開發商答應于7月9日予以回復,而本報也將對此事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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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簽至關重要 辦證還要看開發商

  就盛世花苑車位一事,記者咨詢了濟南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按照程序在購買人繳納車位款項并簽訂合同后,開發商應立即辦理網簽,在購買人辦理好契稅等手續后,開發商持委托書、網簽合同等配合購買人辦理產權證,因此盛世花苑業主想辦產權證歸根結底還要看開發商。

  “網簽對購買人而言就說明車位是我的了,只是還沒有辦理產權證。”房產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網簽是對購買人及開發商都有利,一旦辦理網簽開發商便不能進行二次買賣,而對購買人來說,所購買的車位也有保障。其實很多情況下,只要購買了車位,在開發商的配合下,購買人很快就可拿到產權證。

  (生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