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陳先生在使用共享汽車時,遇到了一件煩心事。6月30日,陳先生駕駛著一輛GoFun共享汽車在濟南市歷下區按察司街指定網點還車時,管理人員要求其預付停車費,但根據平臺顯示停車費應由取車用戶支付。由于管理人員堅持不交費不許停車,無奈之下陳先生只好預付了停車費。


下午,停車管理人員退還了6元停車費。
市民反映:
在停車網點還車
被預收停車費
“我是在6月30日上午11點左右,在歷下區按察司街東側還車。”陳先生說,共享汽車有專門的停車區域,如果沒有停到指定范圍內,無法還車。而他所在的停車區,GoFun平臺上明確顯示可以還車。
就在陳先生停車時,一名停車管理人員稱在此停車需要預付停車費,以每小時2元來計算,先交5個小時的錢。“我給他說平臺上顯示已經到達停車區域了,按規定應該是不需要交費的,但是被告知不交錢就不能停車。”陳先生只好交了費。
陳先生表示,管理人員以不知道下一位用戶何時來取車為由,收取了10塊錢,并承諾之后如果有其他用戶將車取走,將退還剩余費用。“我停車的時候這個車位剛走了一輛共享汽車,當時顯示這塊區域還可以再停兩輛車,本來很簡單的事,一來二去竟折騰了半個小時。”陳先生告訴記者,在下午1點左右,管理人員通過微信退還了6元錢。
停車公司:
停車都是后付費
預收屬于個人行為
7月2日上午,記者來到歷下區按察司街停車網點附近,此時平臺上顯示周圍并沒有共享汽車停放在此。現場一位濟南歷下城市停車建設運營有限公司的停車管理人員告訴記者,按察司街道路兩邊停車都是要收費的,以一個小時2元來計算,其中也包括共享汽車。
“我們主要是針對停車司機進行收費,不對取車人收費。”管理人員表示,在明湖小區東三區是有專門的共享汽車停車點的,那里是無人收費的。“我們都是按照規定進行收費,如果碰到有想停共享汽車的市民,可以提醒他們前面有專門的停放點。”該管理人員說。
記者從歷下城市停車建設運營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牛先生處了解到,按察司街屬于市政道路,兩側的車位也屬于公共道路泊位。“按說在這里應該是無法設立共享汽車還車網點的,我們還需要落實一下。”牛先生說,他們之前遇到的是有市民想還車,但是還不了的情況,所以都是對停車人收取費用。
牛先生表示,如果有市民將共享汽車停到了公共泊位上,就會按普通私家車的公共道路收費流程走,拍照取證、電子支付。“現在公共道路泊位上停車都是采取后付費方式,沒有預收費的。”牛先生說,也存在著一些人拿著機器收費的情況,屬于收費人員的個人行為。為此他們開通了監督熱線,如果有市民反映類似問題,經核實確實存在后,會做出相應的處理。市民在遇到這種情況時,可以拒絕交費。
車輛運營方客服:
只要可以正常還車
停車費可以退還
按察司街是否存在共享汽車停車網點,還有待確認,但是陳先生的確已還車,平臺也明確指出在此停車場取車時才需要客戶交納停車費,那么已經交付的費用該如何處理呢?
“按察司街附近最近的一個網點是按察司街120號明湖小區東4區。”GoFun客服人員表示,只要APP上沒有提示網點已滿,并提示可以正常還車,用戶進行一個正常的還車操作,那在這里停車就是沒有問題的,車位應該也是沒有問題的。
據客服人員說,有時平臺可能會有定位不準的情況,也有用戶反映根據導航到了停車點準備還車時,APP卻提示不在網點中。但是像這種已經顯示到達網點,可以還車且不需要交費時,應該就屬于收費人員的問題了。
“各個停車場的情況也不太一樣,但是一般遇到這種問題,我們就會讓當地的工作人員去停車場核實一下。”客服人員表示,這種情況已經遇到過很多次了,如果有用戶再遇到類似問題可以給客服打電話。“我們可以退還預收的停車費。”
(齊魯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