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政策是推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吸引力,對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具有重要的杠桿調節作用。前期我市出臺了《關于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的若干財政政策》及5個實施意見,其中《關于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若干稅收政策的實施意見》充分發揮稅收引導作用,從產業升級、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等重點方面為企業減稅讓利。

  在繼續落實好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稅收政策的基礎上,落實好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扣除限額比例由2.5%提高至8%;將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業擴大至所有企業;將享受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優惠的企業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上限提高到500萬元;取消企業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限制;將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創新稅收激勵政策,促進新興產業發展,引導傳統企業加快產業升級。對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內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新舊動能轉換重點行業(項目),在國家批復額度內優先對2018年1月1日起新增留抵稅額予以退稅,剩余額度內對2017年底前存量留抵稅額退稅。

  積極組織企業申報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落實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落實服務出口免稅或零稅率政策。

  在繼續落實好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相關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政策以及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等稅收政策的基礎上,科技人員轉讓科技發明、專利技術等,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不能準確計算財產原值的,由稅務機關依法核定財產原值;對依法批準設立的非營利性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成果轉化法》規定,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繼續落實好創投企業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抵免等稅收政策的基礎上,落實好創業投資、天使投資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抵免政策。對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初創期、種子期科技型企業的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伙人及個人合伙人、天使投資人,可在投資滿2年的當年,按對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相應的應納稅所得額,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促進節能環保、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發展,積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在繼續落實好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生產企業“三免三減半”等稅收政策的基礎上,實施節能節水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內結轉抵免。

  繼續落實好改制重組企業所得稅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免征或減征契稅、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等稅收政策。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按照去產能和調結構政策要求停產停業、關閉的企業,自停產停業次月起,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享受免稅政策的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兩年。

  全面落實2018年以來國家新出臺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釋放政策紅利,減輕企業負擔,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重點落實增值稅等相關政策,將增值稅稅率由16%和10%分別調整為13%、9%,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統一調整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并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起征點提高至10萬元;放寬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并加大優惠力度,將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稅負降至5%,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00-3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稅負降至10%;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019年1月1日起,降低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按照現行標準的80%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高新技術企業按以上調整后稅額標準的50%執行,最低不低于法定稅額標準;2019年1月1日起,將貨運車輛(包括貨車、掛車、專業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車船稅適用稅額下調至現行稅額的一半征收。

  來源: 濰坊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