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眾銳評|“屬地新政”可解“基層負擔”沉疴?
7月4日,山東省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解讀《關于明晰縣鄉職責規范“屬地管理”的若干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明確51項縣鄉責任規范“屬地管理”。意見的出臺讓人為之一振,長期受到詬病的“基層負擔重”終于迎來了一劑“猛藥”。

以“屬地管理”之名行“加重負擔”之實的現象由來已久,且有愈演愈烈之勢,說是沉疴也不為過。廣大基層干部及社會各界給基層“減負”的呼聲也從未間斷,去年9月26日,《半月談》雜志刊發文章《屬地管理之惑:要管沒權,不管“背鍋”》就引起了廣泛的討論。今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出《關于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通知》,明確提出將2019年作為“基層減負年”,從中央層面對切實減輕基層負擔提出了明確要求。在此背景下,山東出臺的《意見》可謂恰逢其時。
治“沉疴”要下“猛藥”。《意見》共分8個部分,5個方面的重點措施,包括編制縣鄉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清單、實行清單動態管理和交辦事項準入機制、嚴格依單監管問責、建立“鄉呼縣應、上下聯動”工作機制、賦予鄉鎮(街道)更多評價權、管理權,都直指“屬地管理”式加重基層負擔現象的要害。同時,《意見》還明確,7月底前各市參照省里的《指導目錄》,結合實際編制本市縣鄉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清單,作為縣鄉履職、監管和問責責任界定的重要依據。8月底前,各縣(市、區)黨委政府按照市級清單劃定的職責任務,逐項確定工作運行流程。省委編辦將建立工作臺賬,定期調度通報等保障措施。《意見》中的這些舉措十分具體、可操作性強,直奔“病灶”而去,力求“精準打擊”,如落實得力,必將是對基層負擔的一次大解放。

當然,我們還要認識到,“屬地管理”式的負擔只是基層負擔中比較嚴重的一種,解決了這一項并非萬事大吉了。一是要防止《意見》落空,防止某些地方表面上執行,暗地里還是老一套。二是要充分重視非“屬地管理”式加重基層負擔的現象,如某項工作在清單之外,但上級部門或者某些領導硬要交辦給你,你是辦,還是不辦?雖然不能對你“一票否決”了,但在其他事項上也能難為難為你。基層負擔重的形成是有多方面原因的,要切實解決將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建立權責相稱、廉潔高效的基層治理體系還任重道遠,可喜的是,山東已經邁出了踏實的一步。
來源: 大眾日報·新銳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