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網6月12日訊 (記者 范金鑫)近日記者獲悉,濟南一建集團總公司因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學生公寓,被濟南市長清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罰款5500元。此前,濟南一建集團總公司曾多次因揚塵治理問題,被濟南市城鄉建設委予以全市通報批評,計入不良行為記錄,并將其違規行為移交有關執法部門進行處罰,同時對相關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
始建于1952年的濟南一建集團總公司,系國有大型一類建筑施工企業,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以及國外工程承包、勞務合作經營、國際招標等多項業務,并獲得過多項國家乃至山東省的榮譽。
據悉,濟南一建集團總公司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學生公寓,違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條之規定,由有管轄權的發證機關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對建設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1%以上2%一下罰款;對施工單位處3萬以下罰款。給予單位罰款處罰的,還要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罰款。
這已經不是濟南一建集團在今年第一次被罰了,此前該集團單位負責人已經兩次被約談。據《濟南時報》報道,從去年11月份以來,濟南連續4個月退出全國74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后10名,但目前揚塵污染仍在拖“濟南藍”的后腿。3月16日,濟南市城鄉建設委集中曝光45個治塵不力項目并通報責任單位,責令限期整改,計入不良行為記錄,將其違規行為移交城管執法部門處罰,同時對相關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這是自今年1月濟南出臺“最嚴治塵令”以來首次對揚塵污染問題突出的建設項目及責任主體進行集中曝光。其中就包括濟南一建集團總公司施工的搬倒井村安置房項目,當時濟南市城管執法部門按照建筑渣土揚塵治理“五條軍規”要求,對濟南一建集團總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頂格行政處罰。
另據《閃電新聞》4月報道,日前濟南市城鄉建設委發布了建設工地揚塵治理“紅黑榜”,其中濟南一建集團總公司施工的西客站片區經十路南側、黨楊路西側(地塊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等25個項目因圍擋設置不合格、裸土覆蓋不嚴、道路硬化不全等問題上了“黑榜”,其違規行為將移交執法部門進行處罰,同時對相關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
此外,濟南一建集團有限公司5月還因為未經批準在夜間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被歷下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罰款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