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泰安回應小黃車頻繁玩“強闖”:ofo不報備已違法
繼小黃車相關負責人首度發聲,向主管部門及市民和用戶致歉后,12日下午,該負責人再度發聲,承諾未經主管部門審核批準,不會再向泰安市場投放單車。“我們會按照泰安相關部門的要求,積極與政府部門對接。”
12日下午,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和泰安市公用事業管理局,聯合發布了致市民的一封信,并稱ofo單車公司未依法報備核準,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屬于違法行為。

想拿試運營數據作方案,不曾想剛投放就被清理
9日晚10時許,千余輛小黃車未經主管部門審批,擅自在泰安街頭投放。
一石激起千層浪。一邊是泰安住建部門聯合城市管理局執法人員上街摸排清收,另一邊是ofo工作人員連夜再次投放。大家都在懷疑,泰安小黃車要和執法部門對著干的時候,ofo公司負責泰安地區業務的運營經理陳奕款,向本報記者講述了為何不打招呼擅自投放的原因。

泰安市民在街頭試騎小黃車。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偉 攝
“目前小黃車在泰安還是試運營階段,當初我們想采取這樣的方式,利用后臺大數據和其他技術手段,做出一套符合泰安實際情況的方案,拿到城市主管部門面前,不曾想,小黃車在投放后不久,就被城市管理部門收走了。”陳奕款說,在前后投放環節上,相關工作人員沒有第一時間將相關情況上報,導致出現了后期的再投放。
“10日下午,在投放完第一批小黃車之后,泰安下起了陣雨,工作人員沒有上街查看小黃車試運營情況,直到晚上,發現各投放點車輛較少,于是進行了再次投放。”陳奕款說,小黃車投放有三大原則:不占用盲道、綠化帶和機動車道,放置在人行道上的小黃車,也不能影響行人正常通行。“在試運營期間,我們并沒有收到影響市民通行的反饋,市民騎走之后再停下,有可能沒有遵循相關停放原則。”

執法人員張貼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偉 攝
陳奕款介紹,采取這樣的方式,也是為以后合法運營做準備。“我們之前不太了解入駐泰安的流程,也不知道政府政策是怎么規定的,以至于小黃車在投放后,給城市管理帶來一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