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多名警法系統落馬官員刑警隊長栽在哥們義氣上
值得關注的是,這27份落馬官員“懺悔錄”的“主角”中,不乏警法系統的落馬官員。此前,省紀委監察廳官網接連發布了某市法院原副庭長張維(化名)、某縣法院副院長孫誠(化名)、某市交警大隊駕駛員管理科原科長周志(化名)、某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原中隊長李微(化名)的“懺悔錄”。
張維和孫誠均犯下濫用職權、受賄罪,兩人因此分別被判刑14年、10年;周志因受賄罪被判刑10年;李微因濫用職權罪被判刑4年。
在這四人的“懺悔錄”中,李微的懺悔內容尤其引人注目。落馬前,他是一名工作20多年、經驗豐富的“老偵查員”,曾多次獲評“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但后來,他開始沉迷于燈紅酒綠的生活,結交了一些所謂的“哥們”。有一天,所謂的“哥們”找上他,要他把一名死刑犯家屬提供的舉報材料進行立功申報。他出于“哥們義氣”,背離了正規的辦案程序,既不詢問材料的來源,也不審核、調查材料的真偽,不負責任地將材料移交相關部門偵辦,險些使重大案犯逃脫公正的懲罰,自己也從一名執法者淪為階下囚。
企業高管近期頻“出鏡”國企副總因貪污被判無期
作為最新“曬”出的這份落馬官員“懺悔錄”的“主角”,李昂在落馬前曾任某大型國企副總經理。他所任職的這家企業是個地方國企,資產近40億元。2003年時,該企業進行改制,但在企業改制處置資產的過程中,李昂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國有資產,最終李昂因犯貪污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近期,多份落馬企業高管的“懺悔錄”被“曬”出。其中,某計算機數據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孫科(化名)的墮落軌跡同樣引人注目。
2002年,孫科受單位的委托,管理單位控股的網絡數據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之初,曾擅自向國外投資,所有國外投資和外匯收入均未納入正常管理,也未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形成了“賬外賬”。后來,孫科在未經董事會研究的情況下,擅自同意從賬外收入中以合同的名義撥付給其他公司幾十萬元的市場開發費,并收取了“勞務費”。后來,孫科又擅自將股權作了變動,分配到相關人員的名下,把不該歸屬個人的資金侵吞為己有。在虧損注銷公司時,把上百萬元的國有資金歸為個人所有。最終,孫科因犯貪污、受賄罪,被判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