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韓先生遇到一件哭笑不得的事情:他在濰城區(qū)一個小區(qū)內租了一套房子,并繳了半年房租,甚至還與“房東”成了好朋友,可如今才知道,租給他房子的人實際也是個租戶。“我只能再繳一次房租才能繼續(xù)住下去,真是太倒霉了。”4月2日,韓先生無奈地表示。

  租房“房東”同住

  韓先生告訴記者,他是泰安人,3月初來濰坊工作。在濰城區(qū)高家樓小區(qū)大門旁邊看到一張招租信息,上面寫著附近的玲瓏小區(qū)有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要出租。他便按信息上留的電話撥了過去。“對方自稱是房主,要將整套房子出租,月房租600元。”韓先生說,看到房子不錯就租了,并轉了兩個月的房租給“房東”。

  “簽合同時,‘房東’簽名姓馮,但是打錢的賬戶卻姓孫。我問原因,他說合同上是他母親的名字。”韓先生說,當時想到要身份證核實一下,但對方拒絕了。

  “交房租后,這名男子還住在這套房子里。”韓先生說,他多次暗示對方搬走,但對方根本就置之不理。他便商量將剩余兩間租出去,但“房東”不讓。“我就只好將當時租賃一整套房子改成了租其中一間。”韓先生說,經(jīng)過商量,繳的1200元當做租一間的半年房租,并重新簽了合同。

  “房東”竟是騙子

  “我們在一起住了近20天,期間,他還叫我一起吃過幾次飯。時間一長,就成了朋友。”韓先生說,自己對他毫無防范。3月25日他要在泰安老家參加駕照考試,24日臨走前,對方還向他借了100元錢。

  “3月30日回來以后,房里的情形讓我大吃一驚。”韓先生說,再回到租住處時,發(fā)現(xiàn)“房東”那間屋已經(jīng)空了,在屋內有一張字條。看完內容他恍然大悟,原來這位整日跟他住在一起的“房東”是假的。

  “桌上的字條是真房東寫給這位假房東的,告訴他房租已經(jīng)到期了,讓他盡快回電話。”韓先生說,按照字條上留下的電話號碼,他給房東打了電話。與房東見面后,他了解到,這位姓孫的假房東是此套房子的租戶,3月底到期,房東來收房租時發(fā)現(xiàn)屋內沒人,就留下了字條。

  一個月繳兩份錢

  “之前繳納的1200元錢就這么沒了,我只能重新繳房租。”韓先生說,3月30日,他給孫某打電話,對方稱4月1日回濰坊還錢,但第二天孫某又打電話說沒錢,只能先還300元,于是他們發(fā)生了爭執(zhí),對方就掛了電話。此后再聯(lián)系,孫某的電話已經(jīng)關機。目前,韓先生與房東已報警。

  2日下午,記者根據(jù)韓先生提供的電話號碼給孫某打電話,語音提示已關機。

  就此事,山東泰琪律師事務所律師高明表示,這屬于欺詐行為,可到當?shù)嘏沙鏊鶊缶幚泶耸隆M瑫r提醒廣大市民,租賃房屋時一定要確認房主真實性,要審核出租方是否具備出租房屋資格。在轉款時,收款人必須與出租方本人姓名相符。記者 張靜 劉曉梅(濰坊新聞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