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濟南12月9日訊(記者 李瑞平 通訊員 李正偉)為獲取高額利潤,夫妻二人先后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舒膚佳香皂及雕牌肥皂,銷售金額達二百余萬元。近日,濟南一對夫妻因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平陰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
2013年9月4日,平陰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機關包村居民警會同孝直派出所民警在入戶走訪時,有群眾反映村內商店銷售假冒舒膚佳香皂,民警隨即對孝直鎮轄區內鄉村商店進行了逐一檢查,經檢查,民警發現不少農村商店內銷售的舒膚佳香皂為假冒產品,經進一步偵查發現,孝直鎮多數鄉村商店內假香皂均是在孝直鎮某百貨批發超市內購進。
民警隨即以例行檢查的名義對此百貨批發超市進行調查。在檢查過程中,民警得知兩名肥城籍男子剛送完貨駕車離開,且所送貨物正是假冒舒膚佳香皂,民警立即驅車追趕,在105國道臨近東平縣邊界處,民警成功將犯罪嫌疑人付某生抓獲。根據付某生供述,民警又在肥城市王瓜店鎮的倉庫內將另一名嫌疑人傅某國抓獲,并當場查扣假冒舒膚佳香皂及雕牌肥皂100余箱。
為徹底查清制假人員并搗毀窩點,維護市場經濟秩序,辦案人員順線追蹤,對假貨的來源進行追查,經過縝密偵查,2013年11月26日,平陰縣公安局辦案民警最終將上線將犯罪嫌疑人張某強(男,38歲,臨沂市人)、梁某連(女,39歲,臨沂市人)抓獲歸案。
經查, 2010年至2013年期間,犯罪嫌疑人張某強、梁某連夫妻二人以營利為目的,在臨沂市河東區其家中設立生產窩點,從臨沂某日化有限公司購進生產洗衣粉的原材料,并從廣東省潮州市潮安縣犯罪嫌疑人林某賢處購買假冒汰漬和碧浪洗衣粉的包裝標識袋,大肆生產假冒“汰漬”及“碧浪”洗衣粉,并購進假冒“舒膚佳”香皂,后將上述假冒洗化用品銷往山東省平陰縣及甘肅省、安徽省、江蘇省、等全國4個省份的多家百貨批發超市,涉案價值達二百余萬元。
2014年11月3日,平陰縣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張某強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十九萬。梁某連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十八萬八千元。非法所得20萬元依法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