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為預防節日期間食源性疾病的發生,1日,省食藥監局發布春節期間餐飲食品安全警示信息,提醒廣大消費者訂年夜飯或外出就餐時要選擇有《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餐館,如發現食品安全問題要及時撥打12331舉報,并保存好就餐發票、就診記錄、檢驗報告等相關證據。
省食藥監局提醒消費者,不要食用河豚魚和毒蘑菇等含有毒有害成分的食物,不要食用違禁生食水產品(毛蚶、泥蚶、魁蚶、熗蝦、熗蟹等)。對于生蠔、刺身(生魚片)等高蛋白生鮮食品,首先要注意觀察其新鮮度,注意控制攝入量,避免暴飲暴食,且不宜與冷飲同時食用。
預訂年夜飯及外出就餐時,要選擇有《餐飲服務許可證》、整潔衛生、接待能力和加工能力相符的餐飲單位。消費者在餐飲消費過程中如發現食品安全問題,要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31。一旦發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就診,并保存好就餐發票、就診記錄、檢驗報告等相關證據。
此外,省食藥監局提醒消費者居家飲食也應注意。生熟食品及加工工具、存放容器要嚴格分開,避免交叉污染;烹飪時注意洗凈消毒、生熟分開、燒熟煮透,需要較長時間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頭條延伸 河豚毒素毒性相當于氰化鈉的1250倍 濟南禁止餐館經營河豚魚
本報濟南2月1日訊(記者 李鋼) 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發生,1日,濟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2013年第1號警示信息,嚴禁餐飲單位經營河豚魚,以防中毒。
警示信息顯示,河豚魚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河豚毒素,且毒性穩定,經100℃8小時炒煮以及鹽腌、日曬等均不能被破壞,毒性相當于劇毒藥品氰化鈉的1250倍。
河豚魚中毒一般出現在進食后半小時到三個小時內。發病起初癥狀是手指、口唇、舌尖麻木,有刺痛感。繼而發展到四肢麻痹和全身軟癱,心率由加速而變緩慢,血壓下降,瞳孔先收縮而后放大,重癥患者因呼吸衰竭而死亡。目前對河豚毒素尚無有效的解毒藥物。
為預防河豚魚中毒,濟南市食藥監局再次下發通知,嚴禁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加工和銷售河豚魚。同時要求餐飲服務單位嚴格落實采購索證索票、驗貨與臺賬登記制度,切勿違法經營河豚魚,發現河豚魚應妥善處理,切勿隨意丟棄。否則,監管部門會依法從嚴查處。
濟南市食藥監局同時提醒消費者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購買和食用河豚魚。誤食河豚魚后,如發生口唇麻木等類似神經系統中毒癥狀的,應當立即到醫院就診。消費者如發現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加工和銷售河豚魚,應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