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之道:

  部門聯合執法

  并授權機場

  據記者了解,為解決機場黑出租車非法營運的問題,濟南市客管中心派出5名執法人員對機場車輛運營進行管理,但是與“黑出租”現有數量相比,執法力量無法形成有效覆蓋。

  “我們就5位工作人員在那里,而權限也限于機場候車通道,機場外面的黃牛很難打擊。我們希望能與機場公安部門聯合起來,共同打擊黃牛。”濟南客管中心工作人員表示。

  王衛中也在提案中建議,必要時,可由市客管中心牽頭,聯合其他部門統一執法。同時,王衛中還建議,由濟南市出臺針對機場的專項條例法規,對機場運營中涉及地方行政管理的事項,如非法營運車輛治理、凈空和電磁環境保護等,進行細化和明確,授予濟南機場一定的行政處罰權。

  據悉,《上海市民用機場地區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對于進入機場地區的出租車,應遵守機場管理秩序,不得無準營證和無營運證經營,違反規定的,可由機場管理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行政處罰”。

  除此之外,深圳、長沙等城市都制定了類似的專項法規,也都實現了對機場非法營運車輛的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