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公務員職務職級并行 相當于多一條晉升通道
昨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召開,審議了6個文件。其中包括《關于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意見》、《關于農(nóng)村土地征收、集體經(jīng)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等。這些文件精神該如何理解呢?記者采訪專家來釋疑解惑。
公務員晉升
“不當官也能享官員待遇”
【會議摘要】
會議審議了《關于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意見》。會議指出,在職務之外開辟職級晉升通道,在全國縣以下機關實施這項改革,有利于調(diào)動廣大基層公務員的積極性,是為基層公務員辦好事、辦實事,一定要把好事辦好。
進展5省份已試點職務與職級并行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提出,“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對此,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竹立家對新京報記者說,此舉相當于打破目前的職務決定待遇局面,為基層公務員開辟一條上升渠道,“不當官也能享受官員待遇”。
據(jù)了解,對于“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國家有關部門早有計劃。今年初,中組部、人社部聯(lián)合召開全國公務員管理工作會議時,人社部部長、國家公務員局局長尹蔚民就指出,今年的工作重點是推進公務員分類改革,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
5月28日,人社部發(fā)布了《2013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yè)發(fā)展統(tǒng)計公報》,其中明確提出,開展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試點。
初步統(tǒng)計,截至目前,安徽、山東、江蘇、河北、遼寧等5省份都已推行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如福建今年7月發(fā)布的《實施方案》就提出,“根據(jù)國家統(tǒng)一部署,在縣以下機關全面實施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