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
11.關于會議、文件仍然偏多,領導干部深入基層調研不夠問題
一是定期對省委制定印發的《關于改進文風提高文件質量的規定》、《關于加強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等相關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通報。二是進一步強化把關責任。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了省四套班子辦公廳的責任,切實加強會議計劃管理,嚴格文件審核把關,科學安排調研選題,抓好各項措施落實。三是省委帶頭執行精簡會議、文件和改進調研的相關規定。今年4月份以來,以省委和以省委、省政府名義召開的全省性會議、會期、參會人數同比分別下降45%、55.9%和43.2%;以省委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制發的文件同比分別減少18.9%、35.7%。各級領導同志帶頭深入基層調查研究,4月份以來,省委常委結合督導教育實踐活動,深入基層開展調研活動的時間都有較多增加,年初確定的13個重大課題調研有序推進。
12.關于頂風違紀行為屢禁不止問題
一是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力量,采取反復檢查、隨機暗訪等方式,對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車私用、濫發補貼等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對頂風違紀行為形成持續高壓態勢。4月份以來,全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147起,處理2772人,黨紀政紀處分973人;省紀委通報了16起典型案件,各市已通報228起。二是積極開展“庸懶散”專項整治。今年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庸懶散”問題監督檢查1848輪次、暗訪2937輪次,受理問題投訴4429件,辦結4310件;查處問題直接責任人3441人,問責相關領導984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937人,組織處理2117人;通報1945起,曝光947起。三是健全制度強化源頭治理。深入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及省委實施辦法,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資金管理嚴肅財經紀律的意見》,進一步加強“三公”經費管理,努力實現今年“三公”經費在去年基礎上壓減14%的目標。積極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制定了《山東省關于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繼續推進縣級政府公務接待經費公開試點工作,19個試點縣已全部向社會公開了2014年公務接待支出明細。
13.關于有的地方、部門責任擔當意識不強,對一些矛盾突出的問題推諉扯皮、處理不力問題
一是組織開好市縣鄉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把嚴格執行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敢于負責擔當、努力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等情況,列為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著力提高各級領導干部敢于直面矛盾、敢于解決實際問題的意識和能力。截至8月底,各市、縣(市、區)、鄉鎮(街道)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已全部開完,6.5萬名基層黨組織班子成員和65.4萬名黨員作出整改承諾。二是著力解決突出問題。集中開展信訪突出問題大排查活動,排查出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信訪事項241件,集中交各市和有關省直部門辦理,截至8月底,已辦結227件,總體辦結率達到94.2%。三是積極推進解決山東三聯集團濟南彩石山莊房地產項目爛尾問題。彩石山莊房地產項目爛尾問題由來已久,群眾反映比較強烈。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后,我們進行了認真反思,加大了工作力度,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多次與有關單位溝通,研究妥善處理辦法。在此基礎上,研究制定了通過司法渠道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案,并積極加以推進。目前,省法院及濟南市相關法院的立案、調解、審理工作已全面啟動,提出了解決方案,對購房戶的信息進行了登記,并與相關群眾做了多次溝通,努力理順情緒,依法積極推進有關問題的解決。
14.關于部分基層干部作風簡單粗暴,干群關系緊張問題
一是積極解決影響干群關系的突出問題。結合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省委作出一系列部署安排,著力解決部分基層干部工作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參加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的各市、縣(市、區)黨委確定了6747項專項整治任務,目前正在積極整改落實。對群眾反映強烈、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突出問題,由相關領導干部分工包案化解,目前已化解5547個。及時通報和曝光基層黨員干部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案件2336起,處理3422人。二是切實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對全省軟弱渙散黨組織進行排查,目前已基本整頓完畢。對因履行職責不到位、引發重大惡性事件、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5名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進行了處理。加大打擊整治農村黑惡勢力專項行動力度,全省各級共打掉農村霸痞團伙329個,依法懲處涉嫌犯罪的村“兩委”成員50人。圍繞鞏固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議事、決策、公開等方面的制度4408項。其中市級建立制度49項,縣(市、區)級建立496項,基層黨委建立3863項。三是抓好“平度事件”相關問題整改。平度“3·21”縱火案的審理工作正在有序進行。對平度市委班子進行了調整,對包括平度市2名副市長在內的12名責任人分別給予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行政撤職等處分。平度市對全市涉及征地拆遷類違法犯罪案件進行全面排查,梳理了98起案件,目前已破案42起,抓獲嫌疑人53名。以“平度事件”為教訓,舉一反三,在全省組織開展征地拆遷違法犯罪活動排查整治行動,目前各項工作正扎實推進。
(三)執行組織紀律和選人用人方面
15.關于有的地方、部門和單位黨委(黨組)組織觀念淡薄,組織渙散,紀律松弛,一些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材料填報不實問題
一是進一步嚴格黨內生活。總結推廣教育實踐活動中開好專題民主生活會的經驗,研究制定規范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意見,提出進一步健全黨內組織生活、增強組織紀律觀念的措施辦法。參加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的市、縣、鄉鎮和基層黨組織均召開了黨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或專題組織生活會。二是加大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抽查核實力度。從全省在職和已退出現職但尚未辦理退休手續(截至到2014年1月)的省管干部中,按規定比例隨機抽取了103人,對其填報的2013年度個人有關事項進行抽查核實,目前正在對核查情況進行信息比對。對發現不如實填報或者隱瞞不報的,不提拔重用,不列入后備干部名單,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為便于領導干部主動校正報告信息,重新設計了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組織全省2600多名省管干部按首次報告要求填報。三是進一步規范完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對擬提拔重用干部全部查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有疑點或有舉報反映的,一律予以查核。巡視組反饋意見以來,共查核擬提拔重用干部個人報告事項108份。
16.關于買官賣官問題在個別地方比較嚴重問題
一是深入做好重點案件查處工作。迅速啟動對劉貞堅受賄賣官案相關行賄人員的調查處理,對涉案的行賄買官人員全部作出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此外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二是健全溝通協調機制。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檢察院建立了干部處理等情況的信息溝通機制,印發了《關于建立省管領導干部職務犯罪案件情況通報的辦法》。今后,凡涉及買官賣官案件或省管干部違法違紀的,有關單位及時溝通信息,共同做好責任倒查和對行賄買官人員的處理。三是加大對買官賣官問題的查處力度。堅決實行買、賣同查,依法依紀嚴處,絕不姑息。進一步健全干部選任工作程序,修改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對涉及行賄買官的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一律給予調離崗位、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懲處。
17.關于“帶病提拔”時有發生問題
一是開展“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問題責任倒查。對淄博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長唐會禮和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劉貞堅的“帶病提拔”責任倒查工作已完成,均已提出問責意見;對2012年5月以來被查處的其他23名省管干部進行了責任倒查,其中屬“帶病上崗”的5人、“帶病提拔”的18人。這暴露出我們在選人用人工作中存在失察、失管等突出問題,教訓十分深刻,省委責成有關方面認真反思,深刻檢討,吸取教訓,切實加以整改。同時,將縣處級、鄉科級干部“帶病提拔”問題納入倒查范圍,組織各市、縣(市、區)對近兩年“帶病提拔”需要進行責任倒查的處、科級干部的選拔任用過程進行了責任倒查。二是建立受處理干部選拔任用過程倒查自啟動機制。今后,被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或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干部,凡屬“帶病提拔”“帶病上崗”需要進行責任倒查的,一周內啟動倒查程序,一個月內查核完畢。三是健全經常性了解干部情況的工作機制。制定了《關于嚴格落實組織工作重要事項報告制度的通知》等制度規定,進一步改進干部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的方式,全面及時掌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情況。
18.關于跑官要官問題仍然存在問題
針對巡視組反饋的意見,在教育實踐活動開展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專項整治的基礎上,進一步對有關工作作出部署。一是嚴格規范干部選任工作。根據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答復意見》等有關規定,研究制定了《省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流程》。嚴格落實黨委(黨組)和個人推薦提名責任,黨委(黨組)推薦干部必須形成書面推薦材料,主要負責同志簽字或加蓋黨委(黨組)印章;個人推薦干部必須書面署名推薦。進一步加大對擬提拔重用人選信訪舉報查核力度。凡對擬提拔重用為省管干部人選的舉報反映,線索具體、問題性質比較嚴重的,除要求干部所在單位黨委(黨組)進行核查外,省委組織部一律結合干部考察或派出調查組直接查核。今年7月份以來的干部調整中,對3名在考察期間有舉報問題沒查清的人選,暫緩提交研究,后經認真調查,其中2名查實不提交研究,1名查否后提交研究;對1名任前公示期間有舉報,經調查部分屬實的人選不予任用。二是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風。省委十屆九次全體會議把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風納入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明確提出“對跑官要官、拉票賄選的,一律記錄在案,兩年內不得提拔重用,涉嫌違紀違法的,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笔∥N瘞ь^嚴格執行組織人事紀律并作出承諾。組成4個檢查組,結合巡視工作,對被巡視單位選人用人工作進行了專項檢查。對中央組織部結合巡視開展的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反饋意見,省委組織部認真進行了整改,有關情況已專題報中央組織部。
19.關于超職數、超規格配備干部問題嚴重,“提前離崗”問題普遍存在問題
這一問題是長期形成的歷史問題,涉及面廣量大。整改開始時,一些地方和單位有畏難、觀望心態。對此,省委常委班子態度堅決,要求各級各部門嚴格按照整改要求抓好落實。一是開展調查摸底。按照中央組織部有關要求,對超職數配備干部、“提前離崗”情況進行全面核查摸底。二是盡快消化超職數配備的干部。目前,超配的省管干部,除按新口徑不需整改以及受組織處理雖超過影響期但綜合評估不宜調整的外,均已調整消化到位。截至8月底,各市已整改消化總超配數量的60.2%,其余人員年底前全部消化到位。三是積極穩妥解決干部“提前離崗”問題。省委組織部于7月13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立即全面停止提前離崗做法,同時積極做好提前離崗人員返回的準備工作。2014年年底前,各地2010年8月1日后提前離崗人員,應返回工作的一律重新返回工作;2010年7月31日前提前離崗的人員,如本人有返回工作意愿的,也予以安排。對返回工作人員,根據工作需要、本人特長和熟悉領域,妥善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