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濟南8月27日訊(記者 蔡曉彤)近日,齊魯網記者從濟南市紀委了解到,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各項規定要求,進一步加強會議經費和市級黨政機關會議定點飯店管理,日前,濟南市財政局在完成市級黨政機關會議定點飯店政府采購工作的基礎上,又制定了《關于濟南市市級黨政機關會議實行定點飯店管理的通知》,自7月1日起市級黨政機關會議實行定點飯店管理制度。
一是市級黨政機關確需到飯店(賓館、酒店、招待所)召開的會議,必須在市級會議定點飯店召開。凡在市級會議定點飯店以外的飯店召開會議的,一律不得報銷,并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二是市級會議定點飯店協議價格為會議定點飯店提供服務的最高限價,市級黨政機關在組織會議時可與飯店進行協商,降低費用;三是市級會議定點飯店如出現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待黨政機關會議服務、超過協議規定標準收費,無法履行協議約定服務、拒不提供會議消費明細清單及其他違反協議規定事項等行為,市財政局將進行查實并作出處理;四是其他會議事項仍按《濟南市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暫行)》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