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方案
這并非第一次針對“小產權房”的清查行動。2012年1月,國土資源部新聞發言人即公開對新聞媒體表示,2012年將試點啟動小產權房的清理工作,但是此后,該項工作并未正式開展和進行。
在此之前兩年,國土資源部牽頭總計12部委參與的小產權房清理處置工作方案上報國務院等待批準,但是由于情況過于復雜,國務院并未批準實施。據了解,在當時上報的處理方案中,包括對占用耕地的小產權房進行拆除的有關內容。
與此同時,在該方案中,也部分包含了對占用非耕地且符合土地、城市規劃、且已入住并達到一定居民規模的小產權項目通過補繳土地出讓金等方式,予以法律認可的內容。但是,上述處置方案并未得到國務院的最終批準。
此前,中國成立了以國土資源部和住建部牽頭的“關于解決小產權房問題的工作小組”。小組成員一直進行著調查和研究,并在各地進行了實地探訪。但是,在統一處置和解決方案正式出臺前,小產權房的處理,一直按照“一案一處置”的方式進行,沒有統一遵循的路徑和方式。
11月15日,新華社授權全文播發《中共中央關于深化改革有關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稱《決定》)。《決定》提出,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不過,截至目前,記者掌握的消息表明,尚未有統一“小產權房”的處理規定出臺的跡象。“一切還要等到具體的相關法律法規出臺之后方能確定,但是,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這兩個前提不會變。”12月11日,一位接近住建部的權威人士稱。